近日,南宁市出台了《人才安家费补贴暂行规定》,大幅调整安家费补贴范围和标准,列入引才目录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享受3档不同标准的人才安家费补贴,重点鼓励产业一线引进各类高层次紧缺人才。
补贴标准:
最高由5万元调至25万元
此前南宁市规定,对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博士和硕士,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和2万元的安家费补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此政策已不适应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和人才队伍结构优化要求,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补贴标准过低,低于经济发达地区以及周边省份同类城市,对人才吸引力不够。新修订的安家费政策大幅提高补贴标准,按人才资格条件设置了25万元、15万元、10万元等3个不同的补贴标准等次。
支持重点:
由机关转向产业一线
新政策同时还调整了安家费补贴范围和对象,补贴对象不再以博士、硕士为主体,重点支持工业六大重点产业企业、市属重大项目企业、现代高端服务业,以及教育卫生、城建、规划等与首府民生、建设息息相关的重点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和应用型人才,以适应南宁市近年来“工业强市,产业旺市”的决策部署。
资格条件:
既重学识更重专业能力
原安家费政策仅以博士、硕士学位作为人才安家费发放的资格条件,新政策既考虑学历学位层次,更重视专业技术能力、创业创新成果以及人才的紧缺程度。规定列入南宁市引才目录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以享受不同标准的安家费补贴。如引进到南宁市工业六大重点产业企业、市属重大项目企业工作,取得正高职称或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5名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在国内500强企业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引进到南宁市担任副总经理(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均可获25万元安家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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