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联合惩戒严控教育失信行为
南宁市教育局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加大力度出狠招实施13条惩戒措施
日前,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环境保护局等15个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布的《南宁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联合惩戒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南宁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教育系统实际联合惩戒的“决心更坚定,力度更大”。
13条惩戒措施严格把关教育失信
如果教师或学校失信,将如何惩戒?按《联合惩戒办法》规定,被列入中度失信黑名单的个人1年内不得申报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被列入重度失信黑名单的个人1年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被列入重度失信黑名单的学校重新审核担任学校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资格等。
“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的惩戒措施有13条。”南宁市教育局纪委书记韦家甫表示,这13条惩戒措施是在整理归纳日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采纳吸收了学校、教职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汇总整合得出的,有些措施体现出了惩戒力度大、范围广的特点。
列教师学校失信具体惩戒措施
如《联合惩戒办法》规定,被列入中度失信黑名单的个人1年内不得申报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教育系统实施联合惩戒的决心更坚定,力度更大。”韦家甫称,被列入中度黑名单的个人,市教育局实施的惩戒措施是“1年内不得申报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相比之下,同样的行为在其他行业仅仅是“6个月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又如被列入重度失信黑名单的个人1年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被列入重度黑名单的个人,市教育局实施的惩戒措施是“1年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这项措施,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严格教师资格认定,对希望进入教育行业的个人和在职的教职工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真正体现了对师德的严要求和高标准。
另外,《联合惩戒办法》提出,被列入重度失信黑名单的学校重新审核担任学校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资格。韦家甫表示,被列入重度黑名单的学校,除了被执行“当年办学年度检查、年度绩效考评时评为不合格,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的惩戒措施外,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也要接受相应的惩戒,其担任学校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重新审核。
7万名教师签廉洁从教承诺书
同时,韦家甫称,其实在《联合惩戒办法》出台之前,市教育局也一直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和“守信褒扬、失信惩戒”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今年3月份,全市教育系统也开展了“廉洁从教、廉洁从政”承诺活动,全市7万名教师人人签订廉洁从教承诺书,养成诚信处事、诚信学习、诚信立身的观念。
在《联合惩戒办法》出台后,市教育局已经制定了学习宣传方案,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立即组织教职工学习,做到人人学习、人人知晓。同时,要求各学校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将《联合惩戒办法》的宣传范围向学生家长扩展。我局将在全市中小学校人事干部培训班上专题学习《联合惩戒办法》,在今后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审时重点考察诚信情况,严格把关,将联合惩戒真正落到实处。另外,市教育局还将在局门户网站全文刊登《联合惩戒办法》,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手段进行宣传,同时做好舆情监控引导工作,确保《联合惩戒办法》顺利实施。
具体惩戒措施:
被列入中度失信黑名单的个人1年内不得申报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
被列入重度失信黑名单的个人1年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被列入重度失信黑名单的学校重新审核担任学校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