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文,决定对第十五批自治区文明单位进行表彰,南宁市阳光新城学校榜上有名,喜获“第十五批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南宁市阳光新城学校,创办于2007年,坐落于风景秀丽的五象森林公园旁。建校来,学校以“让每一个学生拥有发展的空间,让每一位教师拥有创新的舞台,让每一个家庭拥有满意的教育”为办学目标,把学生的发展放在第一位,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搭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合力,教会学生做人,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环境教育示范学校,“自治区绿色学校”,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示范学校,南宁市文明单位,南宁市第三届十大阳光女孩评选活动“阳光耕耘”奖,南宁市“洒应对”主题教育示范学校,南宁市中小学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小学组2009-2013年五连冠,学校语文组被评为南宁市先进教研组,并在2014年5月23日,在“南宁市小学‘精彩课堂’教学展示交流活动”中向全市同行进行了精彩的展示。在2013年,成功举办南宁市“亲近母语快乐阅读”研讨活动,荣获南宁市第一届“享受阅读快乐成长”阅读表演秀邀请赛一等奖,“城区教学示范学校”等,曾有2人次荣获南宁市“我最喜爱的老师”,多位老师获得各级各类教学比赛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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