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实施的《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了5年,但有些问题仍旧没有得到解决,如狗证办证率低,无证养犬、一户多犬现象仍较普遍;养犬管理服务亟待完善;养犬违法行为罚多少合适仍需进一步论证……10月19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市人大法制委获悉,南宁市正在对《条例》进行修订,以解决当前养犬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
狗证登记要求更多
管理费用公布去向
有的市民很爱护动物,买狗粮也舍得花钱,但就是不给狗打防疫针,不肯交养犬管理费。为保障公共安全,提高犬只的免疫率,《条例》的这次修订,要求犬只出生满3个月就要进行免疫。期满不去继续接种狂犬疫苗的,将被注销养犬登记证,以此提醒养犬人及时给爱犬免疫。还规定,养犬人办过一次证或者证件被注销后不及时补办,除了要交罚款外,还要补交养犬管理费。
养犬服务管理费还应该用在哪些方面?现行的《条例》规定,养犬人登记时每只狗要交纳300元的管理费,这些费用的支出专项用于养犬管理工作的开支。对此,部分养狗的市民认为,如果要让养狗人士自觉办证,起码让狗主人能享受一定的服务,比如丢失的犬只可通过植入芯片的信息来找寻等等。
这次修订,拟拓宽管理费的使用途径,例如用于配套建设公共场所遛犬设备设施,且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增加管理费的透明度。
取消养犬义务保证书
建立流浪狗查询平台
随着养犬家庭日渐增多,安全养犬、文明养犬,实现人犬和谐共处已经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今年国庆期间,有游客千里迢迢带宠物狗去九寨沟旅游,因景区禁止宠物进入,结果起了争执,游客负气离开,由此引发的对养犬问题的讨论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现行《条例》规定,限养区内的单位、个人养犬的,应当告知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或者物业,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而且,办证的时候要有保证书,但是这几年来,实施的效果却不理想。考虑到不具有可操作性,这次修订删除了“养犬必须签保证书”的规定。
为完善养犬管理服务,这次修订增加了方便犬只接种的规定。例如,将委托受理办证机构由“动物诊疗机构”修改为“动物经营机构”。这意味着,以后宠物店也可以接受公安部门委托,受理给犬办证的资料。便民措施还有:明确建立统一的失踪、流浪犬只信息查询平台,供公众免费查询。规定只要经过市公安机关认可,民间动物保护组织、养犬协会等也可以开展犬只收容、领养工作,但收容、领养的犬只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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