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居住区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管理水平,是许多居民所关心的。昨天,记者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南宁市将进一步加强规范居住区的物业企业管理,进一步加大严管重罚力度,并以点带面,创新无物业小区管理模式,同时建立考核问责制度,对被评为“十差”的物业企业给予降级或者注销资质。
逐项督查破解老旧小区“顽疾”
据了解,南宁市自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以来,居住区环境面貌得到了较大改观,但仍存在不少问题。记者在一些社区看到,在公共道路、绿地上,居民随意晾晒衣物、停车棚或墙壁角落丢放着废弃破烂的桌椅、垃圾等现象普遍存在。
对此,南宁市将组织开展清理垃圾、卫生保洁、车辆停放、绿化美化等专项整治行动,并及时解决住户反映比较强烈的小区内路灯、门卫、卫生、垃圾清运等问题,确保设备完善、数量充足、运转正常。各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对问题较多、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居住小区,加强网格化管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机制,逐个督查,检查落实整改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居住区环境卫生水平。
无物业小区管理创新模式现成效
目前大多数新建小区都有物业公司入驻管理,但由于种种原因,仍有一部分小区无物业管理。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有些无物业小区的管理创新思路,有效解决了无物业小区治安防控难、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比如,大沙田街道金象社区就提出自建房小区私宅物业管理模式,还有北湖中鼎小区推行的“一毛钱”工程(即向小区居民收取每户每月3元的费用),有效把政府引导、部门协作、阳光服务和居民参与相结合,无物业小区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此,南宁市住房局提出,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改造方案,借鉴其他城市、其他城区好的经验和做法,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开展无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建立业主委员会或户主代表理事会等模式,制定小区自我管理的章程和简明可行的操作办法,提升广大住户的责任感,合理引导辖区无物业小区引入物业服务,促进无物业小区的管理机构得到落实和长效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使无物业小区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和提高。
被通报物业三年内不得招投标
根据相关要求,各城区、开发区要组织联合执法工作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居住区进行巡查,及时协调解决居住小区中存在的车辆乱停、跨门槛经营、乱摆乱卖、广告横幅乱挂等问题。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物业服务企业、单位和个人,城区住建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报送市住房局记入我市物业行业信用信息档案。同时,市住房局还将在政务网上进行通报。凡是被通报的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南宁市物业招投标活动、不得参加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评选、不得办理资质等级核定等相关手续。
此外,住房局将重新制定居住区日常巡查方案,增加巡查人员,每天重点巡查三类居住小区:一类是居住小区考评扣分较多的小区;二类是居住区双月考评不达标的小区;三类是被市里重点督办及新闻媒体曝光的小区。
拒不整改的物业将被注销资质
对在检查中物业企业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物业,将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对在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不力、服务态度较差、住户满意度较低的物业企业,将约谈物业企业负责人,仍整改不力或者拒不整改、不执行的,将注销其资质证书或者上报上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资质证书。
由市大行动办和市住房局牵头开展年度“十佳”“十差”物业企业评比活动,对被评为“十佳”的物业企业予以奖励,对被评为“十差”的物业企业,属三级(含三级暂定)资质的,由市住房局注销其资质;属一、二级资质的,由市住房局上报自治区住建厅给予降级或注销其资质。此外,还由市住房局与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签订“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责任状,将考评内容纳入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由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与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居住区管理责任状,年度考核时,对未按指标要求完成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