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宁市质监局获悉,近日,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针对部分企业设备管理混乱,造成部分计量器具超期未检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据了解,目前南宁市辖区(含6县)获得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有12家,市区范围内有11家。在检查过程中,质监执法人员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设备管理混乱造成部分计量器具超期未检,电动自行车产品出厂记录不规范,个别企业甚至出现记录不全的问题,未达到相关规定要求。而且当部分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检验人员发生变动时,出现未经培训就上岗的现象。对此,执法人员要求限期整改。同时,执法人员还要求各生产企业在生产电动自行车时,应严格保持实车与目录公布的车型在技术参数、主要性能、外形尺寸等方面的一致性,严禁出现拆除脚踏、更换电池类型、增加电池数量或容量、提高电压、更换电动机、改变车重等违规行为。
“一旦发现企业不按目录发布车型的参数生产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质监部门将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市质监局执法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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