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记者从南宁市质监局获悉,该局实行审批制度改革,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证全部前移到行政审批办公室,完全实行“审管分离”机制,提升审批效率。
据悉,实行“审管分离”后,原来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业务科不再保留行政审批职能,工作重心转向日常业务指导、后续管理和监督检查。派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对该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行使受理决定权、审批权、组织协调权、制证权、送达权、应诉代理权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