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员用咪表对停放的车辆进行管理 记者 段柳健 摄
南宁市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对路内泊位收费大幅调高,对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进行完善,并将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调整为与目前实际收费相一致,为何要这样调整?现行的标准存在哪些问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现行标准与实际有很多不符的地方,问题重重。
1 3.3万个路内泊位
无法满足全市80万辆车停放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全市小汽车保有量达69万辆,加上长期在南宁市行驶的外地车辆,全市汽车数量达80万辆以上。而来自科研部门的数据显示,市区停车位的总数仅41万个左右,其中道路停车泊位仅有3.3万个。而且,因为中心城区因原先设计停车场的缺乏,停车更难。
因整体停车位缺口较大,这3.3万个路内泊位也基本都处于满负荷状态。交警支队林伟权表示,全市泊位缺口较大,路内泊位只能解决很少的一部分,没办法解决机动车长期停放。“按照现行收费标准,1小时为6元,2小时为12元,这个价格与一些商业停车场收费价格相差不大,很多人为图方便就停在路边”。
路内泊位只能提供短时停放的同时,也造成了很多设置路内泊位的路段长期占用非机动车道,使得非机动车不得不挤上人行道或混骑至机动车道上。市民古贤春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每到上下班高峰,机动车泊位占用非机动车道,造成电动车与小汽车剐蹭,引起争吵,甚至打架,而且电动车骑至机动车流中也很危险。
同时,现行标准的收费时间也造成了一些野马收费的存在。负责路内泊位管理的南宁路桥公司相关负责人李玲表示,现行的收费标准为7时30分至22时,但是中心城区很多大型商场的下班时间为22时30分,这就造成了很多收费员是收不到22时之后还停放在泊位的车费,还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冒充收费员收费现象。
2 车位只卖不租
小区内乱停车现象普遍
要问市民小区停车难不难?很多市民都有一肚子苦水。作为私家车长时间停放的场所,小区内停车场、停车位的收费是否规范备受关注。很多小区目前也存在乱收费现象。
近日,南宁市物价局就接到了市民的投诉,荣和·山水绿城小区交房3年,停车费来回变动,先是1小时内免费,白天5元,过夜6元。后来变成1小时内免费,白天4.5元,过夜9元。再后来就成了2小时免费,2小时后每小时递增5元,20元封顶,而且地上停车位少、地下停车位又不提供月票,这样的收费标准引起业主集体抗议。
此外,一些小区还存在只卖不租现象。莱茵湖畔小区内,业主自己住的组团内车位只卖不租,车主只能将车停到其他组团去;在凤凰城小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要开进地下室过夜停放每次需8元,一个月下来就要240元,这比地上停车位包月的100元标准要高出140元,导致业主天天抢车位。
在阳光100上东国际小区,本来有3层停车位,但是物业将一层架空停车场改成了商铺、洗车场和餐馆,现有的停车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另外,业主办了月票却没有固定车位,乱停车现象很普遍。
相对于这种物业收费的小区,那些只能租私人车位的业主更是“有苦说不出”。南湖国际小区内,在入住初期,车位就被几个人全部买断,导致后来买车的业主想要停车只能向私人租车位,租赁费用在500元左右/月,比物价局规定的350元/月上限高出许多。
在现行标准中并未明确对架空层车位按哪个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对于只卖不租的现象,市物价局及市住房局都表示,产权为开发商所有的车位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出租。
3 非机动车收费混乱
停放标准长期被架空
在全市各个非机动车保管点,现在已经很难见到每次收0.5元停车费的了。电动车停放基本上都是收1元/次·辆,晚上甚至收到2元/次·辆,与白天收费0.5元/次·辆,晚上收取1元/次·辆现行标准严重不符。
物价局也收到很多相关投诉,也进行了相关的查处,但是现行标准仍然被长期架空。而且很多电动车车主对白天1元、晚上2元的收费标准疑义并不大,“现在1块钱能干什么,找个5毛钱都难”。
对于实际操作中收费标准被架空,保管员也有话说。保管员周绍会说,这几年物价涨得厉害,收费标准并没有涨,保管员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电动车车型变大了,挪车很费力气,而且现在停车保管的风险增大了,车丢、电瓶被盗都需要赔偿。
小区内的非机动车收费也比较混乱,现行标准中并未规定保管义务,但是很多小区都设置了电动车集中保管点,这方面的收费标准却空缺。秀山花园小区集中保管点提供充电服务,每月收取50元费用,这一收费标准就引起业主不满,多次投诉。
在莱茵湖畔小区,电动车进门就要收取1元钱,但是按照现行标准,电动车白天临时停放只能收取每次0.3元。而且更为不可思议的是,今年物业7月份发通知,要求电动车放在自己家的也要收每月5元的所谓电梯维护费,而实际上物业费里面已经包含了电梯维护费。业主质疑声音非常强烈,投诉至物价部门。后来这项收费就被取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