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南宁晚报曾就2013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作了报道,审计报告披露了广西一些区直部门以及民生领域违规用钱问题,存在“三公”经费控制不严、违规支出会议费培训费、挪用资金建办公楼等现象。
11月25日,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一份《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2013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显示,目前,对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完毕,未整改的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责成审计厅督促其加快整改。
【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加大会议费培训费管控力度
审计报告披露,区直部门存在结转结余资金有待进一步盘活的问题。今年以来,财政厅已组织对区直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并已发文收回区直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约15亿元,将在以后年度进一步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力度。
审计发现,部分区直部门会议费和培训费控制不严。目前,财政厅参照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广西实际,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公务员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培训费管理办法》。下一步,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区直部门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管理控制力度。
【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规范管理部分单位非税收入
审计发现,部分单位非税收入管理不够规范。
对于截留非税收入发放奖金、补助及劳务费的问题,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等单位已将发放给在职人员的奖金补贴25.9万元全部追回。
对于未按规定设立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的问题,广西中医药大学已向教育厅、财政厅申请开立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并已获批。
对于“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等单位已强化预算约束,实行总额控制,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不超支。
审计工作报告还披露了部分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未完全执行到位。对于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划拨资金的问题,广西梧州商贸学校自2014年4月起已停止了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基本存款账户划转资金的行为,并规范财政授权支付的会计核算。
【涉及民生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补拨学前教育资金942.85万元
在对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及资助资金审计中,发现有6个县(区)未及时拨付或使用资金,有7个县(区)未足额安排学前教育地方配套资金。目前整改的情况,对于资金未及时拨付或使用的,已补拨资金942.85万元,其余资金正在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待计划确定拨付后使用。对于未足额安排学前教育地方配套资金的,地方财政部门已经追加安排缺口991.90万元。
还有对于个别幼儿园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私设“小金库”问题已经由教育局纪委立案查处,被冒领的补助资金2.66万元已发放给学生家长,乱收费的3.72万元已由地方教育部门责成学校退还。
此外,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审计时发现的,未按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补助资金的问题,相关县(市)已追回并上缴财政182.87万元,其余1334.23万元正在追收中,并完善相关制度。对于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危房改造占比较低的问题,相关县保证在以后严格按规定集中力量,优先帮助最困难群体进行危房改造。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整改分配不公住房2997套
审计报告披露,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资金使用和筹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挤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30.69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闲置资金已使用或安排3807.92万元、应拨未拨财政补助资金已补拨1758.55万元、拖欠工程款已拨付278.61万元、应安排未安排资金已补充安排1276.29万元、出资未到位单位已补充出资4378.61万元。
同时,部分保障性住房还存在分配不规范、改变用途、长期空置以及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分配不公住房共涉及3212套(户),已整改2997套(户),占应整改套数的93.3%,被改变用途使用或管理不善住房已整改1590套(户),长期空置住房已整改1890套。
此外,关于部分市县未完成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问题。有关市县已加快目标任务建设,已开工152套、基本建成1234套;贺州市本级、马山县未完成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48户问题,因没有符合发放条件的对象无法整改。2013年贺州市房管局预计市本级纳入保障的家庭有20户,但经过审核公示后只有5户符合条件。截至目前,马山县的补贴资金仍未支出,等待统一调配使用。
【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扣回多计工程款8570.75万元
审计发现,部分项目有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整改过程中,各被审计单位及时将多计的8570.75万元工程结算款扣回,同时认真分析计量审核的各个环节,找出原因,制定措施:加强工程价款审核,减少错漏;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谁签字,谁负责”。
对于部分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账务处理不正确的问题,各被审计单位已作更正处理,并以内控制度为基础,进一步要求财务、计量人员按规范处理账务、补充依据,同时加大基础工作规范化培训,加强检查验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审计】
挪用资金贷款建办公楼被整改
审计报告披露了所属企业投融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未向自治区国资委报批或备案的问题。目前,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已就成立子公司、投融资、参股公司等事项补报自治区国资委,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正在就企业投融资、利润分配等事项与自治区国资委沟通上报审批流程。
关于未经批准挪用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建设集团办公楼、商住楼的问题,广西有色集团已明确将严格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资金,对商住楼建设不再垫付资金,对原垫付资金已与建设方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明确还款期限和利率。
对于违规为负债较高的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的问题,广西有色集团已修订《广西有色金属集团公司担保管理制度》,财务部将落实对集团公司进行反担保,严格审批各单位的担保额度和银行借款规模,加强风险管控。
关于所属企业部分领导、职员兼职领取薪酬的问题,广西铁投公司所属企业广西冠信公司已明确从2014年1月起,所有兼职北宁公司员工的薪酬均在冠信公司统一列支发放。
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如何?
305件建议所提问题已解决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张芳琳)昨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就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作了报告。
据了解,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自治区人大代表联名或单独提出代表建议共624件。建议内容涉及改革发展、教科文卫、财政经济、农经环境等多方面,大会闭会后,采用直接交办的方式,及时将建议交由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办理。
报告显示,今年的代表建议交由党群系统办理的21件;交由人大系统办理的3件;交由政府系统办理的612件;交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理的4件;交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件。建议办理工作共涉及81个单位和部门。截至10月底,代表提出的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
从答复情况看,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A类)305件,占建议总数的48.88%;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245件;需待以后解决的(C类)74件。与上一年相比,今年办理结果为A类的建议提高了6.62个百分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7件重点督办建议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办理的时效性和办理结果的质量都有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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