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约4000辆老旧公务用车“下岗”
被列入淘汰范围的车辆须在月底前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办将被强制注销
11月26日,记者从南宁市车管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南宁市计划到年底有大约2.2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将被淘汰,其中包括大约4000辆老旧公务用车。按规定,这些车辆将在今年11月30日前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老旧公务用车将面临强制注销
何为老旧公务用车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快2014 年度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务用车(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使用的汽车),属于2000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或2008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小型柴油车的,一律作为老旧公务用车列入淘汰范围,应于2014年11月30日前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报废解体有规定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车辆,车辆使用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主动将车辆交给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解体,并持相关手续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注销车辆的,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车辆处置审批手续。
约4000辆车“入围”
南宁市车管部门表示,从11月份起,工作人员已通过机动车登记系统核查,对强制注销老旧车和黄标车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并联合环保部门进行比对分类。对符合淘汰注销条件的车辆已经通过机动车登记系统进行了锁定,限制其办理注销登记以外的车管业务。此外,为了鼓励车主积极办理注销登记,车管部门还开通了老旧车辆办理注销登记的绿色通道,设有专人窗口。
目前,据初步数据统计,南宁市大约有4000辆老旧公务用车被列入淘汰范围,相关信息目前仍在进一步核实中。对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老旧公务用车,车管部门将对其进行强制注销。
相关部门表示,就现在的情况来看,主动到车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的老旧车辆仍然不多,由于目前理顺相关配套政策和工作程序仍需一定时间,暂时只能依靠强制报废手段实施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车管部门表示,被强制注销而未到达报废年限的老旧车,车管部门将不再为其办理如证件丢失补办、车辆年审等除了注销登记以外的车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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