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电动车位一位难求
停车收费新标准实施一周,各个停车场执行情况如何?商业场所是否提高停车费?昨日记者走访发现,个别商场提高了停车收费标准,一些景区标价牌仍未及时更换,而电动车保管点基本都没能提供相关票据。
1 走访个别商场停车费涨价
前天,市民王先生去西南商都百盛商场购物,在取车的时候发现凭消费小票免费停放2小时的优惠没了,收费员告知2小时内收5元,他总共停放2小时10分钟,交了10元停车费。据了解,梦之岛水晶城店地下停车场2小时为10元;在南宁百货大楼金湖购物中心停车场,则是15分钟内免费,15分钟至2小时为5元,2小时至24小时每小时加收2元,全天最高限价为35元。对此有市民提出疑问,这些商场的停车费为何不执行政府停车收费新标准,他们可以随意定价吗?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政策规定,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具有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即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此次新标准中所指的路外停车场仅包括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公共停车场主要包括机场、车站、码头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举办大型活动设置的临时停车场,公共场馆停车场以及对外开放的医院、福利院等公益、公用单位停车场,游览参观点配套停车场,交通事故、故障和违法车辆专用停车场以及各类市场主要用于乘用车停放的配套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专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这些停车场必须执行12月1日起实行的新标准。
2 提醒 20日后未更新价牌不得收费
新标准实施后,路内泊位标价牌更换最为迅速,在12月1日新标准实施当天就已全部更换完毕,但是路外停车场更换标价牌速度却较为缓慢。昨日,记者走访发现,没有更换新标价牌的公共停车场仍然很多,而且有的停车场并没有明码标价。
市民姚女士反映,上周末去青秀山风景区发现这里仍按原收费标准收费。为此,记者来到青秀山风景区北门西区停车场发现,标价牌显示——白天7时至夜间24时小车,停车在6小时之内的每次收取7元,6小时以上的每超过1小时加收1.5元。夜间24时至次日7时按次收费,每次为15元。该标价牌显示的是原先的停车收费标准,并没有全天最高限价。
新标准中明确,公共停车场白天前2个小时收5元,之后每小时2元,全天最高限价20元。按照白天6小时内收费7元的标准收费并未突破新标准,但是按照原标准全天的最高收费就突破了新标准的最高限价。
在凤岭儿童公园停车场,这里收费亭上张贴的仍然是原收费标准,小车临时停放5元/次,过夜为9元/次,无最高限价。在广西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的立体停车场,记者并未看到停车收费标价牌,仅在出入口道闸位置看到30分钟内免费的标志。
按要求,各停车场需在20日之前更换完新标价牌,20日之后仍未更换的就不得再收费。
3 难处电动车保管无牌无票普遍
昨日,一读者反映,当日13时20分左右在南宁市华西路华西商业城门前,有人对停放在路边划线区内的电动车索要停车费,停车区内未见有收费公示牌,收费员也未能提供收费票据。收费员说两轮车不提供票据,想要票开四个轮的车子来。
在11月27日的停车收费新标准实施告诫会上,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明确要求,此次实行的新标准规定了经营者的保管义务,因此,物价部门要求经营企业必须给车主相关的票据,以及提供保管牌,作为索赔依据。实施旧标准的时候,经营者以无0.5元的小额票据为由不提供票据,而新标准中车主交的均为1元或2元的整数,这样的票据是有的,如果保管点不能给牌子给票据,车主可拒付保管费。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保管点无牌无票据现象仍非常普遍。在悦荟广场周围的停车保管点基本都能够提供保管牌,但是没有一家能提供票据。而在大多数电动车保管点,连停车牌也无法提供,更别说票据了。
对此,较真的市民王小姐提出疑问:没有停车牌,如果车丢了,保管员会承担赔偿责任吗?而且,提供票据并不是什么难事,公交车上都能提供一元车票,为何保管点拿不出来?市民陈阿姨也提出,没有停车牌、没有票据很常见,倒也没什么要紧,但是有些不穿收费员衣服,没有标价牌就乱收费的野马收费就让人感到气愤。而市民韦先生则满不在乎:“一元两元也没多少钱,交就交了,要票据和牌也没用,车丢了也不指望他们能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