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公布于街头
停车收费新标准从12月1日起实施。按要求,各停车场点需在12月20日之前全部更换新标价牌,否则不得收费。记者昨日走访发现,一部分停车场点已经更换为新标价牌,但是还有一些场点仍在使用旧标价牌,有的场点甚至未能做到明码标价。
12月20日之后未更换标价牌不得收费
12月1日起,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全面实施。市物价部门在11月27日召开了车辆停放服务价格政策法规告诫会,要求全市的各大停车场点在12月1日至20日之间更换新标价牌,12月20日后,停车场经营单位不按规定设置、更换明码标价牌的,不得收费。
按照要求,各停车场点需使用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标价牌基本样式,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标价牌统一使用蓝底白字,市场调节价的标价牌统一使用黄底黑字。物价部门还要求各停车场点要明码标价在停车场每一个进、出口处及交费地点等显著位置,采用标价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布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等内容,严禁使用不属于本停车场类型的标价牌。
非机动车保管点部分已更换新标价牌
按照物价部门要求,非机动车保管点不仅要更换统一的新标价牌,还要发保管的卡片并给票据。昨日记者走访发现,除了少部分保管点已经更换新标价牌外,很多保管点仍然沿用原来的标价牌,有的甚至没有标价牌。
在水晶城周边的非机动车保管点,记者没有发现一个标价牌,更别说是新标价牌。有的保管点只是挂牌写上了保管时间,但也并没有标明收费标准。在医科大一附院的非机动车保管点,记者也没有找到标价牌。这样的情况在王府井百货门前几个保管点也存在。
而悦荟广场的情况则好很多,在广场周边的停车保管点基本都更换了新标价牌,收费员也都会给停车的卡片,但是没有一个收费员给停车的相关票据。
物价部门检查后部分停车场仍“懒得”换牌
停车收费新标准实施后,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标准变化大,影响也大,因此这部分标价牌的更换也最为迅速,在12月1日新标准实施当天就已经全部更换。其他停车场点的更换有一定缓冲期,但是记者昨日走访发现,还有一些停车场没有更换新标准,有的甚至在物价部门检查之后还是“懒得”更换。
在医科大一附院停车场,并没有在显著位置设有标价牌;凤岭儿童公园收费亭上贴的仍然是黄底的自制收费牌,并不是新标价牌。
在新标准实施后,市价格检查分局曾对火车站的停车场进行检查,当时地下停车场未更换新标价牌,只是用纸张打印出了新标准张贴出来,地上停车场仍用旧标准,在执法人员检查后当场进行了整改。昨日记者走访发现,地下停车场已经换上了新标价牌,但是地上停车场仍然没更换,依旧使用旧标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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