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正在对汽车做技术鉴别。记者 赖有光 摄
“我的车车况很好,但被鉴定为黄标车,还能申请重新鉴定吗?”3月,南宁将开始对上路的无标车以及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处罚,一些因超过年限直接领了黄标的车主提出了这样的疑问。记者从南宁市环保局了解到,今日开始,环保部门将对在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中无法查询到,且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应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本市号牌在用机动车,通过对车辆排放控制装置进行技术核查鉴别的方式,对符合配置要求的核发或换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也就是说,市民若对自己的机动车被核发黄标有异议,可申请技术鉴别,鉴定合格后,黄标能换成绿标。
市民廖先生有一辆上世纪90年代末注册的本田雅阁车,去年他去申领环保标志时,因车超过年限规定只领到了黄标(按照南宁市相关规定,2000年7月1日之前的汽油车与2008年7月1日之前的柴油车是直接发放黄标)。他认为自己的车符合国家相关的尾气排放标准,应该可以领到绿标。随后,廖先生来到南宁市环境监测站排气污染检测中心进行详细了解。现场查看后,廖先生的车装有电喷发动机、三元催化净化装置和氧传感器的点燃式发动机,符合国I绿色环保标志的核发标准。工作人员告诉廖先生,待他的车上线进行尾气检测合格后,即可领到绿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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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车符合黄标换绿标的要求?技术鉴别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南宁市环境监测站机动车排气监测科科长马文红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
哪些车可以申请技术鉴别?
在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中无法查询到的车型,需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来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符合2000年7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第一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油车、2001年10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第二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油车、2003年7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油车要求的,经尾气环保检测合格后,核发或换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达标的,仍核发或换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在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中无法查询到的车型,车主对按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核发的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异议的,可采用排放控制装置核查的技术鉴别方式,经尾气环保检测合格后,可核发或换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提醒:对未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改装排放控制装置的机动车,以及属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快2014年度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规定范围内须强制注销的老旧机动车,不属于申请技术鉴别范围。
达到哪些条件的车辆即能重新核发绿标?
根据对鉴别车辆排放控制装置的核查结果,符合下列配置要求且尾气环保检测合格的机动车,可核发或换发相应的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符合或检测不合格的,仍核发或换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1.装用电喷发动机、三元催化净化装置和氧传感器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核发国Ⅰ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2.装用电控喷油装置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核发国Ⅲ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提醒:同一辆机动车可以申请进行一次技术鉴别,技术鉴别不收取任何费用,需进行尾气环保检测的,由社会化检测机构按物价部门许可的标准收取检测费用,对技术鉴别结果有异议的车主可以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申请技术鉴别需要哪些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代他人办理的,需同时备齐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一份。
3.填好并提交南宁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技术鉴别申请审核表。
提醒:车主可在技术鉴别点领取申请审核表或者从“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nnhb.gov.cn/)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专栏下载。
哪些地方可以进行技术鉴别?
1.狮山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站(兴宁区邕武路8号)。
2.大沙田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站(金象大道东二里18号)。
3.车检中心茅桥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站(长堽路252号)。
提醒:需要了解详情的市民,可登录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nnhb.gov.cn/)查询,或拨打业务咨询电话:0771—2620595、0771—2623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