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记者从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了解到,文化部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结束。根据评审命名工作方案和评审标准,经评审和公示,全国共有442个县(县级市、区)、乡镇(街道)被评为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其中广西共有13个,南宁市青秀区以“壮族芭蕉香火龙”,马山县以“壮族三声部民歌”上榜。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1987年文化部设立的文化品牌项目,旨在传承和弘扬我国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加强基层特色文化建设、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该项目命名周期为3年,实行动态管理。据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公共文化科科长谢榭介绍,此前马山县“壮族三声部民歌”项目已经两次获评,此次为第三次蝉联上榜,青秀区“壮族芭蕉香火龙”则是首次上榜。
谢榭还介绍:“文化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的含金量非常高,第一是因为这项工作要逐级申报,首先要获得自治区(省)级的命名,才能有资格申报国家级。第二是命名数量少,全国的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只有442个,广西有13个上榜,南宁就有占了两个。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因为南宁市的民间文化资源远远比不上桂林、柳州、百色、河池等地市,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南宁民间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做得好,也是申报工作做得好。”
在谢榭看来,更重要的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实行动态管理而不是终身制,每3年评一次,“这不是做一次工作就能一劳永逸,而是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保护、传承。比如我们的马山县‘壮族三声部民歌’连续3届蝉联,以及青秀区‘壮族芭蕉香火龙’首次上榜,说明南宁在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方面的工作卓有成效。这个‘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将是我们一个地方最响亮的文化名片。今后我们将注重后续建设,一是把‘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工作与各县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二是为各县区把脉民间文化未来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