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了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从2月1日起,全区统一取消包括办理户口变更更正、区外院校定向生录取费在内的10项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据了解,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日前对广西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全区统一取消一批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此次取消的收费项目总共有十项,涉及教育、公安和交通部门。其中涉及教育部门的为区外院校定向生录取费(目前为60元/人)、高职升本录取费、职(农)中师资班录取费(目前为60元/人)三项费用,以后招生录取院校不用再交这三笔费用。
而与市民关系更为密切的公安部门收取的办理户口变更更正的费用(目前收费为5元/次)也取消,同时取消的还有为单位打印常住人口登记册及非刑事案件痕迹检验费(目前收费为25—60元/份)。另外,驾校方面也不需要再交办理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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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全区免收检验检疫费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阮晓莹)记者昨日从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去年广西检验检疫局减免各类检验检疫收费9243万元,为进出口企业“减负”。
其中,免收出境货物检验检疫费2226万元;执行新收费标准,为企业减少收费约7017万元。出口免收费政策惠及广西400多家外贸出口企业,涉及出口货物近8万批次,主要包括石油制品、肥料、冻水产品、保鲜蔬菜、木制品、食品添加剂、水果等,有力促进了广西出口贸易。
据悉,为继续落实促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目标,广西检验检疫系统将根据有关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并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