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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调控机制
确保CPI涨幅不超3.5%
根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5%以内。
如何确保这一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自治区物价局有关领导表示,继续健全价格调控机制体系是关键。
首先,充分发挥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和政策储备。
其次,根据多年的成功经验,继续强化各地的价格调控责任,实行价格调控目标市长负责制,将预期调控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设区市。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异常波动应急机制建设。规范对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的管理,制定实施自治区本级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操作规程(或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保供稳价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
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区还将加大价格改革工作的力度,该放开的放开、该下放的下放。在充分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争取尽快将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批准同意后施行并向社会公布。
在调整完善价费管理政策方面,今年我区也将有新的动作。其中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包括: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研究通过提高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基数,并将各档电量的计费模式由月度分档计费变成年度分档计费,适当降低居民基本生活电费支出;做好天然气居民阶梯气价和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价格听证工作,同时做好长输管线通气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核定工作;研究出台城市二次供水价格政策;调整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收缴率,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
此外,为实现我区物价调控目标,我区还将继续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适时在全区所有县级公立院实施医药价格和医保支付改革政策,指导我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进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加快调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出台新的床位价格政策;完善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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