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SP)强制认证的最后一年。昨日,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药店零售企业,今年内必须达到一家药店至少配备有一位执业药师,信息系统建设、药品储存条件等各方面达到规范的严格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无论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是否到期,必须达到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未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据介绍,目前南宁市(含六县六城区)共有2300多家药店,其中有1500家在南宁市区。根据新修订药品GSP要求,不少药店没有执业药师,需求缺口很大;另外,企业按照药品GSP要求进行改造的硬软件投入较大,很多药店希望能得到发改委或商贸局技改方面的资金支持。在企业员工的培训上,由于药店员工离职较频繁,效果不理想。
面对这种情况,南宁市药监部门去年共组织药品经营企业法人、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参加相关的药品法律法规、药品GSP知识、南宁市窗口行业创城达标竞赛活动等内容的培训6次,培训人员1300人次以上;同时,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从整体上推进药品流通市场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至2014年底,南宁市申请新版药品GSP规范的药店中,有555家药店已通过认证,5家没有通过,现已停止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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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老板也要取得药师资格
新修订的药品GSP是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与旧版药品GSP相比,在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和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等方面的管理更加严格。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科负责人认为,首先是用药安全方面,新修订药品GSP要求一家药店至少配备有一位执业药师指导顾客用药,药店的老板、连锁药店的法人或负责人也必须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其次,药品贮藏的设备设施必须达标,尤其是南宁地处亚热带,药品贮存时的温度、湿度控制十分严格,需要增加设备的一定要增加。
另外,药店必须安装能严格管理药品购、销、存等各环节,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对一些含特殊成份的复方制剂,新修订药品GSP则通过建立标准化的信息系统来加强管理。如含麻黄碱成份的康泰克,每次售药时,顾客必须凭身份证购买,且购买量不能超过两盒。有时营业员会忘记,在买单时,计算机系统会进行拦截,超过两盒会拒绝买单。
在药品不良反应方面,药店也要负起责任。以往药品不良反应多是医院在临床上统计,其实不少群众在药店买药服用后,也会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在向药店反映后,药店往往会忽视。新修订药品GSP要求药店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要上报,连锁药店向总部汇报,再由总部反馈到南宁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体药店可直接反馈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由于对药品零售的整体要求提高,监管部门对药店完全达到新修订药品GSP标准设定了一个过渡期,而2015年则是最后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