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至3月27日,南宁交警部门在六县六城区开展专项整治
剑指摩托电驴9类交通违法行为
2月27日,一名交警在南宁市民族古城路口指挥车辆通行。记者邹财麟摄
2月27日下午5时许,一辆挂着“桂K”牌照的摩托车,在南宁市民族大道行驶。据了解,该路段属于禁止摩托车行驶区域,且该男子未按要求佩戴头盔。记者邹财麟摄
南宁交警决定从2月27日起至3月27日止,开展为期1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除市区外,该项整治工作同时在武鸣、宾阳、横县、上林、马山、隆安6县开展。
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南宁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835起,死亡373人。其中,与两轮摩托车、电动车有关的立案事故多达572起,死亡226人,分别占总数的68.50%、60.58%。其中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共发生267起,死亡76人。
2014年南宁市市区内共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事故193起,死亡54人,与2013年相比分别上升67.83%、58.82%。这与南宁市电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有很大关系。
据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韦智宇介绍,此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重点对9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详见文后图表)。
此外,南宁交警将结合辖区的民俗节庆特点,针对元宵节庆活动和农民工外出务工等实际情况,加大对各春运执勤点的执勤执法力度。交警部门希望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有力治理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
据统计,行动首日,南宁交警共出动警力387人,在全市108个主要路口(其中市区88个,县份20个)共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449起,暂扣摩托车102辆,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433起。
重点整治的9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1 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摩托车
2 饮酒、醉酒后驾驶摩托车
3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取得号牌上道路行驶
4 驾驶拼装、已达报废标准或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辆
5 占道通行及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6 载人超过核载人数及违反规定载人
7 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8 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行驶及非南宁市市区号牌电动自行车在本市道路行驶
9 未戴安全头盔驾驶及乘坐摩托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