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从市发改委传来消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南宁·生态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精神,市发改委及时与市水利局对接,并联合行文报上级部门审批,计划年底建成557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33.05万人的饮水问题。
本批计划总投资19841.4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2359万元,自治区本级配套3016万元,市级配套831.14万元,县级配套1616.09万元,群众自筹2019.24万元,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计划兴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57处,覆盖全市12个县区、开发区,预计年底建成,将解决33.05万人的饮水问题,其中:农村居民25.77万人,农村学校师生7.28万人。
南宁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自治区“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饮水净化”专项活动的重要内容,市发改委要求各有关县(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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