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南宁市工商局召开了主题为“携手共治畅享网购消费”电子商务行业座谈会。会上通报了电子商务类典型案例,突出反映了本地电子商务行业存在四大问题。
案例一
使用“最权威”、“最专业”等绝对化用语
2014年5月27日,南宁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南宁XX医院网站开展网上巡查,发现其标示内容含有“南宁XX医院,最新国际标准疗法,治疗肝病最权威”等广告信息。依据《广告法》第三十九条“发布广告违反本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
而2015年1月19日,南宁市工商局又接到群众举报,依法对南宁XX医院网站检查发现:该网站内“特色技术”页面标有“在南宁XX医院增高中心,获得的是目前最专业的快速、安全、绿色、科学、有效的长高”等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内容。执法人员根据该线索,于2015年1月22日立案调查,同样对当事人做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
明明是食品竟说有“治疗作用”
2014年11月29日,南宁市XX贸易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站开设的网店内销售火麻茶的页面标有“火麻茶,对老人高血压和高胆固醇等疾病有特殊的疗效,具有降血压/降血脂等功效……”等广告信息,在食品广告中宣称治疗作用。
经查,当事人从2014年10月开始在网店发布以下宣传治疗作用的食品广告:“火麻茶,对老人高血压和高胆固醇等疾病有特殊的疗效,具有降血压/降血脂等功效”、“巴马黑米产品功效:开胃益中、健脾暖肝、明目活血、骨涩补精之功,对少白发、妇女产后虚弱、病后体虚以及贫血、肾虚等有很好的补养作用”、“干笋含有多种维生素和纤维素,具有防癌、抗癌作用。养生学家认为,竹林丛生之地的人们多长寿,且极少患高血压,这与经常吃笋有一定关系”。
其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宣传治疗作用的食品广告。南宁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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