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
业委会成员
也将被“盯紧”
南宁市各居住小区实际情况各不相同,有些是有物业服务企业的,有些则没有,而是由社区居委会代管,在管理上也相对宽松。甚至一些单位自建小区,本来就是由单位自己管理的。对于后两种情况,居民根本也不与物业费打过交道。那么,这些小区的居民是否也受到《规约》的管制呢?
据了解,这两种小区的居民同样将受到管束。当然,在实际监督执行中,还需要小区明确管理主体,并由管理主体监督《规约》的落实情况。
《规约》不仅对所有性质的小区都“全覆盖”,对小区居民也“一视同仁”予以监督。比如,对于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如果存在以权谋私、利用工作之便索要物业使用及维护费用、减免优惠,或是以非正常手段维权,扰乱小区秩序的,同样可能登上诚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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