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报去年污染减排情况,并实施最严厉治污措施
减排滞后,市县评优“一票否决”
宁昨日,自治区环保厅通报2014年全区污染减排情况。去年广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但今年减排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广西今年将实施最严厉的治污措施实施。
经环保部初步核定,广西去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3年下降2.03%、2.12%、1.13%和12.28%,四项指标均完成2014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其中,氮氧化物削减幅度居全国前列。值得关注的是,2014年广西重点减排工作成效显著,其中火电和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实现大幅削减。
今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截至2014年,广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完成“十二五”任务的103%、71%、233%和22%,即氨氮和氮氧化物尚有29%和78%的减排任务需要在今年完成,尤其是氨氮减排,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建设严重滞后,形势更为严峻。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檀庆瑞表示,目前广西环保系统内最严厉的治污措施正在实施,环保厅将从7个方面全面冲刺,力争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如全面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全面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并做实增量等。
此外,环保部门将更加强化污染减排日常监管,加强对减排重点项目的督查,特别是重点责任书项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建设及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将对各市县和重点企业减排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减排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全区污染减排目标完成的市县和企业提出预警并对市县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按照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优秀模范城市、十佳县和优秀企业评比资格,并将企业提交银行监管部门备案。
去年减排成效
●四项减排指标均完成。广西2014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3年下降2.03%、2.12%、1.13%和12.28%。
●火电和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实现大幅削减。去年火电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净削减5.7万吨,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净削减0.3万吨。
●农业源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广西去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计划项目1758项,实际完成1847项,获环保部认定1400项。
●机动车减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去年广西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14.45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0万辆目标任务,机动车减排氮氧化物1.4万吨。
污染减排形势仍严峻
●污染物新增量居高不下。广西氨氮排放量组成中,工业、生活源(城镇人口)和农业分别占到了10%、58%和32%。以2014年新增城镇人口72万计,仅生活源就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1.76万吨和2182吨,而2014年通过新增污水处理量所形成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量仅为1.29万吨和2342吨。
●农业源氨氮减排空间也在下降。广西“十二五”污染减排规划中共计划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项目2041项,目前实际已完成2168项,2015年广西农业氨氮减排的空间已极其有限。
●部分设区市氨氮减排严重滞后。部分设区市由于城镇人口增幅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氨氮排放量不降反升。
严厉治污措施
1.全面完成责任书项目,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16项列入广西责任书项目;
2.全面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将联合住建部门,督促各市制订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快市县建成区内河截污;
3.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将按照国家减排核查核算要求,在9月前完成年度减排项目并完善减排档案;
4.继续实施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措施,确保火电和水泥企业脱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发挥减排效益;
5.全面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并做实增量,继续推进各市全面落实国家下达的淘汰老旧机动车、燃煤小锅炉及落后产能任务,同时督促各市做实城镇新增人口和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产量。
6.强化污染减排日常监管,将对各市县和重点企业减排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7.严格问责制度。 南宁将建立环境违法行为失信惩戒机制
企业环境违法拉进“黑名单”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韩沛)良好的环境质量一直以来都是南宁市一张亮丽的名片。昨日召开的2015年南宁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透露,南宁将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建立环境违法行为失信惩戒机制,建立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建立环境污染微信举报平台。
虽然去年南宁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但是从去年12月到今年1、2月,南宁多次出现了中度、甚至重度污染天气,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会上表示,将全面开展污染防治,以严控建筑施工扬尘和道路交通扬尘为核心,继续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治理工业烟粉尘,推动燃煤锅炉、水泥行业执行新标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2015年把PM10浓度控制在75微克/立方米以下。
另外,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联合公安机关查处环境犯罪,着重查处涉及未批先建、恶意排污、非法转移处置危废等严重威胁环境安全行为的典型案件。建立环境污染微信举报平台,加强对环保热线电话12369的信息进行有效管理。
新《环境保护法》被誉为“史上最严”,既严在对污染企业的处罚,又严在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了更严格和更严厉的要求。会议提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执法全覆盖、监管无盲点”的原则,根据行政区划、污染源分布情况、重点区域流域特点等,划定网格监管网。对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提高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违法成本。建立环境违法行为失信惩戒机制。建立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将“黑名单”向信用办、金融信贷、税务、供电供水等有关部门通报,向公安机关移送符合条件的案件和嫌疑人,建立“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机制。
南宁污染减排任务:
到2015年末,全市污水处理率必须达到95%以上,县城以上建成区必须坚决消灭生活污水直排口,全市必须完成396.2公里污水管网建设目标任务,13个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必须全部建成投运。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慢 多名市县领导被约谈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环保厅获悉,由于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进展缓慢,自治区住建厅、环保厅和发改委有关领导3月17日联合约谈了部分市、县领导。
为了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2015年广西需要削减4700吨氨氮,其中城镇生活源氨氮4250吨,因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能发挥多大减排效益,将直接决定广西“十二五”减排任务能否完成。按照相关方案的要求,广西今年必须完成2086公里管网和13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消灭县级以上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在138个重点镇污水处理厂中,2014年应开工70个,绝大部分要求在2015年6月份建成投运,但截至目前,只有9个项目已经建成, 32个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具备施工条件,22个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另外,2015年应开工的6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中,荔浦县修仁镇、临桂县五通镇、苍梧县石桥镇、北流市隆盛镇、罗城县四把镇、武宣县二塘镇等6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尚未完成前期工作,进度严重滞后。
下一步,区住建、环保、发改等部门每2个月将对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确保《广西“十二五”后两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全部按计划落实。同时,将各市县污水处理设施进度、减排工作进展及主要负责人名单等情况定期提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监察厅,对工程进度缓慢的市县将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对未能完成新增污水处理量任务、减排工作严重滞后的市县实行环评限批,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未能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县,按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取消“十佳县”评比资格,并追究县相关责任人责任。
2014年严重滞后的污水处理厂项目
柳州市柳江县有2个;玉林市有10个,其中陆川县8个,博白县2个;河池市东兰、罗城和南丹县各有1个;贺州市八步区和平桂区各有1个;来宾市象州县1个;钦州市浦北县1个;南宁市西乡塘区1个;桂林市临桂县和全州县各1个,以上城市滞后的项目分别占该市当年应开工项目数的100%、83.3%、60%、50%、33%、16.7%、14%和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