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西将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75元提高至90元。调整时间从2014年7月1日起,待遇补发工作将陆续开展。
这次统一提标,是广西继2013年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5元后的第二次提标,将使全区超过530万城乡老年居民直接受益,惠及千万城乡家庭,可更好的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
目前,全区有38个县(市、区)在自治区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进一步提高了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后,南宁市青秀区、崇左市凭祥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全区最高,达每人每月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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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去年广西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原新农保、城居保分别设置5个和10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统一调为12档,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截至目前,全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721.78万人,共有533.28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人按月领取了养老金。
2.怎么计算养老金?
月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目前自治区最低标准提高至90元,今后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而适时上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计发系数139是根据60岁人口平均存活年数和利息等因素计算得出,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即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支付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