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
标准是如何测算出来
公租房按照级别区域、房屋类别及楼层差异分别实行不同的租金标准。那么,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是如何测算的呢?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2〕93号)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价格、财政部门确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租金标准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承租对象的承受能力,并综合考虑成本、折旧、税费、利率、维修、管理等因素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至于社会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的最高限价,则由上述的几个相关部门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拟定。
另外,新政策还明确规定了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实行租金优惠政策。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实行租金减免,按公租房标准的25%收取;承租社会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给予适当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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