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经隆安县十五届政府第九十一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从2014年10月起调整隆安县津贴补贴,在职人员人年均2万元调整为2.7万元,退休人员人年均1.7万元调整为2.295万元。
隆安县人社局积极协同县财政局制定了增资方案,集中力量,分工合作,仅10天就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除差额拨款单位和自收自支出单位)221个,在职人员5393人,离退休人员3201人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的调整及补发审批工作。此次调整标准,将进一步激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立隆安县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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