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6日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加气站发展规划》近日获自治区政府批复同意。至2020年,全区规划新建燃气加气站数量达420座以上。
为促进燃气汽车的发展,保障汽车加气站有序规范建设,《规划》明确,我区将在设区市中心城区、县级市及县级城区、高速公路、二级路发展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至2020年,新建燃气加气站数量要达420至549座,计划发展燃气汽车7.86万辆至10万多辆。
《规划》提出,除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外,鼓励其他各类加气站优先考虑与加油站联合建站,鼓励各类天然气加气站联合建站。二级公路以上、高速公路路网以外的加气站,应尽量以现有的加油站为依托;高速公路沿线的加气站,应以高速公路服务区为依托;西江黄金水道船用加气站,应尽量以现有船用加油站为依托;城区内的加气站,应结合城区内各汽车场站(如公交首末站、停车场、物流园区、客运中心等)建站,城市中心燃气管道覆盖区域,应结合实际,原则上以建设CNG常规加气站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