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红灯
电动车逆行
电动车违规超载
电动车违法载人
3天查获34655辆违法电动自行车,34655人在51个道路交通法规学习点,学习《道路安全交通法》。因全警组织清明节交通安全,暂停了3天的严管电动车违法措施,今天恢复执行。根据电驴违法要记入失信“黑名单”,南宁交警今天还首次授权本报独家发布19名违法电动车手名单,其中登记的处所包括坛洛中心学校、南宁市医药公司、南宁经开区招商中心等。
暂停3天的严管措施今天恢复执行
“南宁城区的电动车违法行为,见一个,查一个”。昨日上午9时30分,南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南宁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小龙,南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少康等南宁市交警支队领导,在交警支队会议室集体约见本报记者时,李小龙说,因全警组织清明节交通安全,暂停了3天的严管电动车违法措施,今天恢复执行。李小龙同时还向本报记者通报了4月1日至3日的电动车违法查处情况。
据李小龙介绍,4月1日开始,南宁市交警支队全体民警、协警充分发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南宁交警精神,全力推进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4月1日—3日,3天查获34655辆违法电动自行车,34655人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
违法人员学习教育方式获网友点赞
“南宁市此次开展的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大整治,被市民和网友称为国内首创,史上最严。”李小龙说,此次开展的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大整治力度大、执法严,广大网友戏称这是“史上最严电动自行车整治”,并在网上踊跃留言评论,点赞交警部门严格管理电动自行车。据统计,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交警支队通过“南宁交警”官方网站、新浪网、南宁新闻网等主流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发布电动自行车管理信息、稿件250多条,数以万计的网友留言“点赞”!
李小龙说,虽说是“史上最严电动自行车整治”,但整治行动依然能井然有序进行,主要是得益于,在组织违法电动车手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教育方式灵活多样,在全市26个固定学习点学习3小时不变的原则下,在25个简易学习点学习1小时。在这1个小时中,违法电动车手可以有多种选择:帮交警站岗1小时;抄写1小时交规;听交警上课1小时,并且写下保证书;朗读完那封写给电动车主的信,然后说出来自己错在哪里;设置一块签名布,念完信后要在布上签名承诺。在学习中,有些人被围观遇到熟人觉得丢脸,主动申请希望能以罚款代替,但此时罚款也不顶用,交警会安排到别的学习点朗读学习。
4月2日中午,一名外国籍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厢竹大道长湖路口违规行驶,被七大队执勤民警覃一哲拦下。在交谈中了解到,该男子是美国人,名字叫戴维(David),到中国生活已经8年,能够听懂简单的中文。覃一哲耐心地对戴维进行解释和教育,让他认识到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心悦诚服地承认了错误。由于戴维中文阅读能力有限,无法完成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的全部内容,他最后用英文写下了一封保证书,保证自己遵守中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对交警严格执法和耐心宣讲竖起拇指称赞。
交通违法与个人诚信挂钩且行且珍惜
“没有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违禁通行、飙车、违规载人、超限载物、非法改拼装和加装遮阳伞违法行为。”李小龙说,这是南宁整治电动车违法要实现的既定目标,电驴违法要记入失信“黑名单”,这不仅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嘴上。
据李小龙介绍,4月1日起到8月31日止为整治攻坚阶段;从9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为巩固提升阶段。整治目标很明确,通过集中整治,要实现中心城区范围道路“十个没有”,即没有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违禁通行、飙车、违规载人、超限载物、非法改拼装和加装遮阳伞违法行为,实现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明显改善,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全面下降。
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加大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失信惩戒力度,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抄告所在单位并与个人诚信挂钩,予以失信惩戒记分。今天特授权南宁晚报独家发布19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电动自行车手名单。
4月1日—3日电动车违法查处情况
4月1日,交警各大队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0836起。其中无牌无证433起、套牌39起、非法改装78起、闯红灯747起、闯行禁区448起、违规载人198起、超限载物581起、单手驾驶或持物驾驶704起,其他违法行为4965起,责令违法驾驶人100%现场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学习。
4月2日,交警各大队共组织电动自行车当事人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12406人次。其中,路面查处并责令违法当事人现场学习11324人(无牌1027人、套牌66人、非法改装144人、闯红灯1283人、逆行2597人、闯禁区1294人、违规载人360人、超限载物901人、单手驾驶或手中持物驾驶288人、超速83人,其他违法行为3281人);组织电动自行车车主进行登记上牌前学习1082人。
4月3日,交警各大队共组织电动自行车当事人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11413人次,其中,路面查处并责令违法当事人现场学习10315人(无牌1247人、套牌52人、非法改装105人、闯红灯932人、逆行2270人、闯禁区1339人、违规载人317人、超限载物680人、单手驾驶或手中持物驾驶257人、超速22人,其他违法行为3094人);组织电动自行车车主进行登记上牌前学习10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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