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记录有没有途径修复?还有哪些人将纳入失信惩戒实施范围?……4月9日,本报报道了南宁失信惩戒制度实行一年来的情况,曝出截至今年4月初,发现失信行为扣分5746人,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失信记录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昨日,记者走访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纪委监察局、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及信用办等,给大家传递更多最新的信息。
失信惩戒带来了哪些改变?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诚信分”
“失信惩戒制度把闯红灯、乱停车等以前较为常见的行为纳入到考察范围,涉及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能够形成一个强大的震慑氛围。”南宁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王郑丰表示,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在社会公德方面也要用高标准来严格要求。
“目前大部分公职人员形成了‘千万别闯红灯’‘切莫违反交规’等强烈自觉,对城市管理方面的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更好地树立了南宁公职人员模范守法好形象。”南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平江说道。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江山也表示,2014年之前,每个月抄报给市纪委的公车违法都在100辆以上,到今年已经明显开始下降。
失信惩戒人群还会扩大吗? ——中区直单位公职人员、个体工商户等
梁平江介绍,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贯彻好失信惩戒规定。对存在失信扣分的市管干部、一般公职人员、一般社会人员或其他人员,继续实施失信惩戒规定。与此同时,南宁市还将进一步延伸失信惩戒实施范围。
首先是延伸到在南宁市发生失信扣分的中区直单位及市外单位公职人员。建立告知制度,对中区直单位的当事人,以市信用办的名义分层次、分阶段将失信扣分情况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所在单位党组,如是厅局级领导达到一定分值告知自治区纪委;对其他地市的当事人,由信用办统计,分层次定期告知当事人以及当事人所在单位。
同时,建议区直单位也按照南宁市做法,对达到一定失信分值的人员,不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不予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调入区直单位工作。
其他领域也要实施失信惩戒管理。如工商领域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食药监领域对医药企业的管理等。
失信被记录有没有途径修复? ——修复办法将征求意见尽快报审实施
一般来说,失信行为是“三分管一年,六分管两年”。也就是说,失信行为对失信人员的影响时间范围是:累计达到3分之日起1年,6分之日起2年。
对此,一些干部反映惩戒严、意见大,很大一方面原因是因为没有一个信用修复的渠道,一个自我反省、信用重塑的机会,尤其一些因轻微过失之举造成的惩戒。惩戒不是目的,重点是警示、触动、鞭策。如果能在实现上述目的的基础上,给一个通过自身努力重塑信用的修复渠道,将有助于《惩戒规定》形成更好的贯彻实施氛围。
据了解,目前,大行动办正牵头组织市人社局、信用办等部门起草一个《修复办法》(草案),下一步将进行多方面的分析评估和征求意见,尽快报审实施。
记者了解到,这个修复将让当事人付出时间、精力或其他方面代价,并且服务社会公益。如进入黑名单的个人、单位在惩戒期间,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或承担社会责任来重建信用。
失信惩戒没有最严只有更严
近期将曝光一批失信最高分人员名单
南宁近期将搜集一批鲜活的典型案例,曝光前二十名失信最高分的人员名单。经认真核准后,将当事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单位全部曝光。曝光前,由市委组织部通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跟当事人诫勉谈话,形成更有力的震慑。
与此同时,将通过媒体等方式对起草的《修复办法》《告知制度》以及需要增加完善的惩戒行为种类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营造舆论形势,凝聚社会共识。
在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有关内容的同时,还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平台。从今年起,建立对应的个人诚信档案,每年记录,逐年累加,让社会或个人可以按规定查询、按规定调用。
市管干部失信行为累计达2分就被惩戒
南宁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黄泽传介绍,目前南宁市本级共对3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职务失信惩戒,其中处级(相当处级)干部9人、科级(相当科级)干部30人。南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段寿红说,相对于《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明确的3分和6分等不同分值的处理档次,《南宁市市委管理干部失信行为惩戒暂行规定》对市管干部队伍的惩戒比一般干部和社会人员的惩戒更为严厉。
例如,市管干部失信行为累计达到2分,就会开始启动惩戒措施,取消该年度各类评优评先及标准奖励资格。1年内失信行为累计达到5分及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担任领导职务的,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担任非领导职务的,按降一级安排非领导职务;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
典型案例
缺乏大局意识,作风不实、履职不力,严重失信行为被免职。
工作不力主要负责人被免
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甘某、总经理韦某在2014年市政道路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中,对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投入管理力量明显不足,统筹组织不力,项目管理混乱,制止、追究施工企业严重违约行为不及时,贯彻落实市政府要求不到位,对工程存在进度严重滞后、施工质量较差、施工管理混乱、整改落实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等严重问题,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
由于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的情形,2人属严重失信行为,均记6分惩戒。免去甘某管廊公司董事长职务,免去韦某管廊公司总经理职务。
擅离职守公职人员被惩戒
上林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白某,因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在上林县“6·7”事件中工作失职、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后果,属于严重失信行为。记6分惩戒,被免职。上林县公安局原政委黄某,作为双休日总值班领导,无故不在岗,在上林县“6·7”事件中工作失职。擅离职守,“走读”造成恶劣影响。属于严重失信行为。记6分惩戒,被免职。
由于在中华—园湖立交桥工程建设中缺乏大局意识、担当意识,作风不实、履职不力,存在职务失信行为,导致工程征地拆迁工作进展严重滞后,造成了严重不良后果,南宁威宁公司副总经理,沛宁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刘某,属较重失信行为,被记3分惩戒。沛宁公司原副总经理卢某属严重失信行为,记6分惩戒,被免职。
数说失信
不得录用,不得晋升,不得评职称,都是因为有失信行为。
市信用办信用信息
●截至今年3月份,南宁市信用办共汇总信用信息1954万多条,是2年前的5.8倍,已初步为全市14.98万户企业、938万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
●截至2015年4月7日,针对全市公职人员考录、聘用、调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军转安置等工作环节申请信用查询11.92万人次,发现失信扣分5746人,达到3分以上为4216人,占比合计2.1%。
市人社局惩戒98人
●公职入口环节。共查询4074人,存在失信扣分16人,实施惩戒1人(事业单位考试不予录用)。
●调动晋升环节。共查询5212人,存在失信扣分15人,实施惩戒10人(其中,3名公务员和2名事业单位人员1年内不得交流调动;3名事业单位人员1年内不得申请岗位晋升;2名事业单位人员2年内不得申请岗位晋升)。
●职称评审环节。共查询5690人,存在失信扣分96人,实施惩戒87人(其中,1年内不予推荐参加评审75人;2年内不予推荐参加评审12人)。
市教育局按规定惩戒
●南宁市教育局对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共4630人进行失信行为查询,其中有9名通过评审的候选人由于失信被扣6分以上,被处以2年内不予推荐参加专业职称评审的惩戒;有34名通过评审的候选人由于失信被扣分达3分以上未达6分,被处以1年内不予推荐参加专业职称评审的惩戒。
●在2014年年度考核中,共对市教育局直属单位6287人、局机关科级以下工作人员39人进行失信行为查询,其中有46人因失信被扣分6分以上,年度考核按规定定为基本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