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联合召开2015年立法工作会议,公布的立法计划中,一批旨在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改善等方面的相关法规被正式列入今年南宁市的立法项目或立法调研项目中。
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做好《南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的修改工作,从根本上进一步完善南宁市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程序,为全面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打下法制基础。
生态保护是立法计划的重头戏。据介绍,根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制定的《南宁市五象岭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人大、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将密切配合,抓紧解决好保护定位、保护规划等目前悬而未决的重大问题,同时认真研究《条例》需要制定的各方面的详细规范,《条例》或将于上半年审议通过。
按照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安排审议地方性法规10件,其中继续审议3件,初次审议7件;安排立法调研项目10项。此外,根据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今年还将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及立法制度建设等相关活动。这是近10年来立法任务最重的一年。
在市政府今年的立法计划中,南宁市将近期受到高度关注的《南宁市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列入政府规章调研项目。据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虽然校外托管安全确实不容忽视,但是否立法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不能不急于立法,应当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思路及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调研,掌握具体问题,再针对具体问题进行立法,才能达到提高立法质量的目的。
根据安排,今年市人民政府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5件,列入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7件。此外,还有8个项目列入政府规章的调研计划。
南宁市政府今年立法工作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5件:
1.《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
2.《南宁市水库管理条例(草案)》
3.《南宁市西津湿地保护条例(草案)》
4.《南宁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条例(草案)》
5.《南宁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列入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7件:
1.《南宁市速生桉管理办法(草案)》
2.《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
3.《南宁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4. 《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修订草案)》
5.《南宁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6.《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7.《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列入政府规章调研计划项目8件:
1.《南宁市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
2.《南宁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修订)》
3.《南宁市商业预付卡消费维权管理办法》
4.《南宁市地名管理办法》
5.《南宁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
6.《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7.《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8.《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