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横县检察院以争创“全区先进检察院”为目标,建立“月点评”机制,进一步细化了管理,有力地推动业务工作有序健康发展,反贪、民行等工作率先跨入全市、全区先进行列,实现整体业务逐步推进, 该院连续三年获评南宁市检察系统先进单位,获自治区检察院荣记2010-2014年度集体二等功。
“月点评”促科室目标具体化。该院党组提出争创“全区先进检察院”目标后,建立了“月点评”工作制度,就是根据绩效考评细则(或核心数据),由科室局制订相应的目标,在每月月初召开院务会,科室负责人汇报每月工作情况,分别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检察长进行评价,变“宏观管理”为“微观管理”,一是充分发挥科室的能动性,由科室根据实际制订出目标,使各项指标做到有目标、有任务,管理进一步细化,切实转变观念和作风,由“要我创”转变为“我要创”,调动了积极性,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检察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定目标、定质量、定时限、定人头,为“月点评”打下基础。
“月点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月点评”会上,各部门负责人首先汇报每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点结合量化(核心)数据考核细则,将工作量与全年目标任务、去年同期数据以及全市检察业务情况进行对照,展示工作亮点,查找工作差距,提出改进措施。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则在全面分析工作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工作点评,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各项工作;对进展缓慢的某些工作,由分管领导分别约谈部门负责人,分析原因,共同制订对策,鼓劲加压,促进提高。
“月点评”促进“优秀团队”创建。该院通过开展“月点评”活动,使部分争先创优意识强、业务工作突出的科室开始“脱颖而出”,成为业务工作的“领头羊”。2010年来,该院首先狠抓反贪工作,在“月点评”会上,检察长和分管领导重点针对反贪立案数、大案率、侦结数、有罪判决等指标进行评析和指导,同时协调公诉部门完成起诉工作,提升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反贪局连续3年被评为南宁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技术、民行工作进入全区基层院前20名,形成了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2014年该院绩效排名全市第一,各科室在全市对口部门排名均进入前4名,为历年来最好。
借助统一软件系统助力“月点评”工作。该院高度重视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使用,利用软件的统计分析功能,由案管部门根据相关数据,客观分析业务进展动态、特点趋势、重要情况,撰写出每月绩效工作分析,做到有数据、有分析、有对比、有对策建议,使其成为中层领导、院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共同促进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