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分值能累加吗?
答:按教育部的规定,同时符合多项加分项目条件的考生,加分分值不能累加,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的分值计入高考总分。如我区原照顾政策中的“对边境县考生,在原加分照顾基础上再降10分”,属于累加情形,必须按规定调整和规范。对同时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按照“最大受益”原则,计算考生所享受的照顾分。
八、投档时加分分值如何使用?
答:按教育部规定,全国性加分项目的加分适用于所有高校的招生录取,地方性加分只适用于考生所在省的省属高校的招生录取。因此,排序投档时,对考生填报的区外高校,将取其全国性加分项目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计入总分;对考生填报的区内高校,将取其加分项目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计入总分。
九、高校在录取时,对加分如何使用?
答:近年来,国家对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大扶持力度,通过实施专项计划等方式予以政策倾斜,同时逐步规范和淡化高考加分。基于这样的政策导向,一些高校在制定录取规则时,也相应的弱化高考加分的作用,目前常见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1.大多数高校对全国性加分项目全面认可,分配专业时按照总分(高考成绩+加分)进行排序录取;
2.部分高校对高考加分只在投档环节认可,分配专业时不认可,按照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进行排序录取;
3.少部分学校不认可高考加分,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未上线考生一律不录取。
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仔细查阅填报高校的招生简章,以免误填,浪费填报志愿机会。
考生还需要注意的是,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适用于广西高校排序投档。因此,享受地方性加分的考生选择填报区外院校时,应从总分中减去地方性加分分值。
十、如何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和规范管理?
答:加分资格造假严重影响高考的公平公正,也是加分政策被社会诟病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资格告假。为此,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提出5项管理要求:一是加强加分考生资格审核,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建立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学三级公示机制。三是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四是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五是依法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倒查追责。我区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