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乡村建设中,横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常态督查发现问题、切实整改解决问题及健全机制遏制问题再发生等 “三大举措”破解生态乡村建设各种瓶颈问题,有效促进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为生态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常态督查,发现问题。以发现问题为出发点,横县生态乡村建设督查呈现三个特点,即全面、重点、专项相结合的特点。一是全面督查;采用“地毯式”的督查方式对全县进行全面督查。利用2015年第一季度目标专项考评契机,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抽查17个乡镇51个村委51个自然村屯、县城区网格化管理18个分片区36个责任单位,以点带面,实现生态乡村建设全面督察。二是突出重点督查。瞄准“美丽横县”乡村建设“三清洁”巩固提升阶段工作目标,重点把握全县乡村建设中心工作,开展全县卫生环境整治工作重点督查。查摆出1975处存在问题,全部限期落实整改。三是加强专项督查。对迎接区、市乡村办大检查以及2015年第一季度目标专项考评的备检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环境卫生情况,切实推动落实迎检工作。
狠抓整改,解决问题。以“马上就办”的精神,对区、市、县督查发现反馈的问题进行整理、分类、编号,以乡镇、县城责任单位为发函单位及时下发生态乡村督办通知书102份,“两重两问”督办函15份,反馈单34份,限期整改,督办落实整改问题2212个。针对市乡村办要求督办的事项,马上下发“生态乡村”督办函进行督办,并对督办的问题进行回访,高标准、严要求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健全机制,破解难题。一是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美丽横县”乡村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考评方案及考评细则;联合县委办督查室、县政府办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及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开展全方位的督查考核;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专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实地检查与检查台账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反馈督办,切实提高督办实效。二是强化督查手段。提高督查密度,增加督查次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书,督办函,较严重的存在问题则下发挂牌督办函。三是进一步从严问责问效。按照《横县开展“美丽横县·清洁乡村”活动问责办法》及横县“两重两问”问责办法对在活动中不作为、履职不力的干部进行从严问责,下发《关于对近期“美丽横县”乡村建设活动中履职不力问题的处理情况通报》,共问责处理履职不力干部11人,并将督查考核结果纳入乡镇、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有力的推动了生态乡村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