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限七折令”
但险企不可“任性”
改革后示范性条款相对旧条款而言,新条款内容更加科学合理。
在保险金额确定方面,改革后的条款将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以及发生全损时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做了有机的统一,有效解决了“高保低赔”的问题。
保障范围更广泛。例如车辆未上牌情况下出险、双方事故自身车辆无责任、车上货物或者人员意外撞击导致车损等在新的行业示范条款下均可获赔,家人也可以作为“三责险”的“第三者”赔付,投保了专项附加险后,将不再扣减找不到第三方的30%的绝对免赔。
记者注意到,新规有利于驾驶习惯好、出险率低的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费率。例如对于连续三年未出险的车辆,改革后将可能享受到低于五折的折扣,连续二年或者上年没有发生事故的无赔款优待系数也会有一定的下浮;新车投保时,保险公司也可根据车主情况利用自身风险控制能力给予车主更高的保费优惠。
根据“改革后车险最低打到6折”的传言,广西保监局产险处侯永锋副处长解释,新政旨在让开车习惯好、车辆维修费低的车主享受更多优惠,预计将打破现有的车险“七折限令”,鼓励险企进行产品研发创新;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性定价”。“新政引入车型定价模式,投保时只要输入车型、使用年限,系统就会自动算好保费和优惠幅度。”侯永锋副处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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