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须遵守考场时间规定
根据安排,6月7日9∶00开考语文,考生应于8∶20开始进入考场;6月7日15∶00开考数学,考生应于14∶30开始进入考场;6月8日9∶00开考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考生应于8∶30开始进入考场。这几个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6月8日15∶00开考外语,考生于14∶30开始进入考场,并在15分钟内入场完毕,14∶45后考生不得入场。
按照规定,考生在各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经监考员清点、检查无误后才能出场;交卷后考生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前,考生应按考点通知的时间到考点熟悉考场,了解前往考点的线路和交通状况,掌握好时间以确保考试当天能在规定时间内进场。
此外,每科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并将答题卡(答卷)、试卷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放在桌面上,安静等待监考员收齐全场考生答题卡(答卷)、试卷、草稿纸等,发出允许离场指令后才能依次退出考场。
考场勿带钢笔或圆珠笔
考生可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入场,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我区严禁考生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有线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提(掌上)电脑、任何形式的计时器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尤其要注意的是,从2014年起,我区不再允许考生携带钢笔和圆珠笔进入考场。这是因为,相较于钢笔、圆珠笔的书写笔迹,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笔迹的扫描效果更清晰,更适宜于网上阅卷。因此要求考生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答题,不要再携带或使用钢笔、圆珠笔。
根据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在考试过程中,若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或者“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若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避免因粗心、疏忽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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