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纵深
去年全区空气优良率达95.6%
保持清新空气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盈)昨日,自治区环保厅发布的2014年全区环境状况显示,去年,全区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年空气优良率达95.6%。
监测显示,2014年广西二氧化硫年均浓度21微克/立方米,基本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为20微克/立方米;二级标准为60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了16%。
二氧化氮浓度24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为40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持平。2015年第1季度,广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5.8%、12%。
不过,今年一季度,我区颗粒物浓度上升1.2%,前4个月同比上升5.1%,前5个月同比上升1.3%。
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到2017年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根据广西情况,环境保护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目标是:到2017年广西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即PM10年均浓度达到54微克/立方米以下。我区要实现该目标,形势十分严峻。
PM10污染浓度为何会大幅上升,自治区环保厅有关负责人分析,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对PM10污染的治理缺乏重视,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控机制仍不健全所致。
为遏制城市大气污染持续加重趋势,今年初,南宁、柳州、桂林、贵港、百色等5个空气质量超标城市 “限期达标工作”,列入全区环保重点工作,根据自治区政府要求,5月对5个城市实施空气质量限期达标挂牌督办。
同时,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厅关于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15〕32号),要求各市强化城市颗粒物污染防治,严控建筑施工扬尘和道路交通扬尘,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
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及 “三严三实”要求,自治区环保厅以“问题导向”、“问题清单”、“问题督政”、“问题追责”,认真梳理各市突出环境问题,提出了整改目标、任务、时限。5月19日-22日,环境保护厅派出8个检查组,对各市环保工作开展检查。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环保厅在以往环境信息公开基础上,从4月起,每月在官方网站主页显著位置和“广西环保”微信公众号,公布14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PM10、PM2.5、空气质量指数“月均值”和“月度累计平均值”的数据和排名,在官网主页公布,并可查询历史数据,让各市了解本市环境质量与其他市的工作差距。对环境质量,采取“差距对比”排名,在我区环保史上还是首次。
此外,还有严格环境质量考核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交流。
经过努力,今年5月我区取得了空气PM10浓度大幅削减的成效。与去年5月相比,今年5月全区环境空气PM10浓度49微克/立方米,较去年5月下降了18.3%。有11个城市实现PM10浓度下降,其中5个城市降幅超过28%。
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认为:“目前全区PM10浓度的下降拐点并未出现, 5月份下降与气象条件也有密切相关。要将PM10浓度持续降下来,需要付出巨大努力,政府及相关各部门共同努力,全社会共同参与和行动。”
广西通报10起环境违法案件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盈)6月4日,自治区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2014年广西10起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在这10起案件中,广西博白县宏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物案件较为严重。经检查发现,该公司环境管理混乱,污染防治设施简陋,含重金属污染物废水未经有效处理超标排放,危险废物未安全处置,外排废水中镉、铅等污染物含量超过排放标准3倍以上,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博白县环境保护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南宁中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私设暗管偷排生产废水案件中,该公司未经批准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并私设暗管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厂区内雨水沟外排,违反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南宁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企业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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