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第二次贷款执行基准利率
政策:缴存职工家庭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贷最低首付比例为20%,已经结清首贷的,可申请第二次,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解读:卢钊称,此前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上浮1.1倍,本次调整规定执行基准利率,相当于首次贷款和二次贷款除了首付比例方面有差异外,其他方面已经没有任何差别。他提醒称,本次调整仍旧要求在结清第一次贷款的情况下,才能申请第二次。记者算了一笔账,本次调整后,以贷款40万元、还款期限为20年来算,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节省利息18911元。
4、支持四类异地购房情况
政策:北部湾经济区内购房视为同一城市,比照同城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外地职工回户籍地购房,可在户籍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房户在工作及户籍所在地以外区内其他城市购房,可在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条件的地方,可为本地缴存职工发放异地改善型购房贷款,也可向在本地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贷款。
解读:截至目前,区直中心已经累计发放了268笔异地贷款,金额达6000多万元,为全区最多。5月下旬,北部湾首例同城化贷款申请在区直中心也已审核通过。但除了北部湾经济区外,其他各地市公积金中心在异地贷款方面,尚未全面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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