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种情况不享受补贴政策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被公安部门强制报废注销的机动车;
●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由财政安排车辆淘汰更新经费单位的黄标车;
●公交车辆按本市有关行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淘汰补贴,不执行本办法。
南宁市申请材料受理地点
南宁市已委托广西车船回收有限公司统一为车主代办补贴资金申领工作。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号;电话:0771—4014911,3313611,4014910,3311626;公司网站:www.gxcchs.com。
什么是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即国0汽油车和国0、I、Ⅱ柴油车)。
●黄标车属地判定:按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地址所属的现行行政区域为准。
●车辆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方式:为车辆回收登记日期(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开具日期为准)减去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
●车辆提前报废年份计算方式:按《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令〔2012〕第12号)规定的车辆使用年限,减去车辆实际使用年限;无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如申请报废淘汰的都属于提前报废。
●营运客车属性确认方式:持有本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客车营运证的车辆。
为何要尽快淘汰黄标车
据南宁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南宁市机动车保有量飞速增长,南宁市汽车保有量已超过94万辆,且仍以每月1万辆的速度增长,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不断增加。由于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目前南宁市仍有数万辆污染物排放相对较大的黄标车在路上行驶。根据《南宁市交通环境下大气污染特征及防治研究课题》初步估算,截至2013年,南宁市机动车保有量中,黄标车占比不足10%,却在全市汽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中,其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比达到了45%,颗粒物排放量占比达到了69%。更有研究表明,1辆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排放标准的汽车污染物排放量,还相当于28辆国Ⅳ排放标准的汽车污染排放量。此外,机动车排气污染属于低空排放,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更为直接。因此,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加大高污染车辆限行力度,加快黄标车淘汰是缓解城市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市民身心健康的有力举措。
补贴标准将逐年递减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自2015年7月1日起开始受理,12月31日截止。2015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淘汰的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已享受过中央财政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车辆除外),可申请补办手续申领补贴。
申请淘汰的黄标车将按车辆类型、实际使用年限等条件给予不同补贴。为鼓励车主,补贴标准将实施逐年递减,同一车辆,在2015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贴标准,在2016年申请淘汰的,补贴标准约为全额的75%,在2017年申请淘汰的,则补贴标准约为全额的50%。2015年第一阶段的具体补贴金额如下图。在此基础上,大型、中型营运客车(不含城市客运车辆)另行追加补贴2万元/辆、小型营运客车(不含城市客运车辆)另行追加补贴1万元/辆;追加补贴在2015年-2017年期限内不执行逐年递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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