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所公安院校计划在广西招生1551人
我区公安机关还委托3所公安院校定向招录培养22名特殊公安专业人才
今年,7所公安普通高校计划在广西招生1551人。6月27日至7月2日,各校将在广西警察学院(原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长湖校区(南宁市长湖路6号)进行招生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此外,今年我区公安机关还委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22名特殊公安专业人才。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统一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各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提供上线考生名单,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按照公安院校招生标准和要求筛选出不合格人员后,以招生计划数与考生人数1:5 的比例确定符合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近日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考生。考生须提前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查看2015年公安普通高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标准和规定,明确各自参加面试体检的时间安排。
此外,2015年我区公安机关将分别委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面向应届高中毕业生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人才22名(招生计划详见《2015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学生所学专业属特殊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前先参加公务员考试,并按照公务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新疆警察学院学习的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学生毕业后不再参加公务员考试,按照在校学习成绩高低直接安排到我区地级市以上公安机关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报考本次定向招录培养的考生需经过填报志愿、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公务员录用考试、政审等环节。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1:2的比例进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其中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面试和笔试分别于2015年7月4日和7月5日在南宁进行。考生录取后须与自治区公安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7年。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本科第一批及后续批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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