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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改善南宁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水环境安全
今年取缔水源保护区内各种排污口
6月30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市环保局获悉,为持续改善南宁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水环境安全,南宁市政府印发了《南宁市2015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2015年南宁要完成推进35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辖区市县2015年末全面消灭建成区内的生活污水直排口。
为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方案》提出,在南宁市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分批对邕江5个在用的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并开展备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建设。此外,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种污水排放口,在今年要被清理取缔;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将被依法拆除或者关闭。对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铁路、公路、桥梁等,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建设路(桥)面雨水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并建立应急预案。
为全面控制水污染物的排放,《方案》要求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不能稳定达标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燃料、炼焦、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对于重点行业企业要实施专项整治,保证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对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将选择有条件的村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5年完成推进35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加快推进市县污水直排口截污工作,开展市县污水直排口的排查工作,制定污水直排口截污工作治理方案,力争市县2015年末全面消灭建成区内生活污水直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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