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南宁市环保局获悉,《南宁市2015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工作方案》(简称《方案》)下发,南宁将分三个阶段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强化水污染源排查整治、监管执法和水环境管理,确保水环境安全,特别是确保饮用水安全。
取缔饮用水保护区污水排放口
饮用水水源地为居民以及公共服务提供了用水,水质至关重要。《方案》要求,南宁今年将全面清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
据了解,与污水管网建设同步,南宁将清理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种污水排放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逐步清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农作物,清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养殖、旅游设施、游泳场所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和违法行为;加大在邕江段非法采砂活动的查处力度,严禁船只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进行采砂;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
同时,南宁还将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并分批对邕江5个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开展备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建设等。
取缔小型造纸等生产项目
工业与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建设关系到市民饮用水质的安全。《方案》介绍,针对工业水污染,南宁将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不能稳定达标的小型工业企业,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针对城镇生活污水,将加强内河污水截污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管网以及市辖县及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针对畜禽养殖污染,将有序划定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禁养区内原有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由所在地县(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依法关停或责令搬迁,对限养区内原有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另外,南宁还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选择有条件的村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今年完成推进35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
针对水体污染的行为,《方案》点出,南宁将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今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工作,公布黑臭水体名称,并制定达标计划和期限。同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排污。
据介绍,环保部门还将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污染源日常监管执法,按照环保部“三机制、五结合”要求开展日常环境监管执法,重点突出重点区域流域、涉污水排放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期等五大类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废水排放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