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被列入“黑名单”怎么办?
建立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黑名单”制度,是工商部门对企业进行信用制约的一种监管手段。自治区工商局提醒,企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二是企业未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也未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应当公示即时信息;三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四是工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上企业,处于“失联”状态。
凡是有上述行为,均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3年内,没有向工商部门申请改正的,都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企业被“拉黑”后,如何“洗白”重新做人?自治区工商局提醒,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要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漏报的要及时补报,经营地址变更时要及时向工商部门登记备案,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不能“失联”。做好这些措施后,就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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