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截至6月30日,市财政筹措落实资金52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312万元、南宁市本级为民办实事资金208万元,专项用于我市12个县(区)创建104个基层老年协会示范性村级项目建设,并已拨付到位。
村、社区老年协会是一个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组织,将组织为老服务和老年互助活动,提供家政、照料、康复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并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开展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等。目前我市12个县(区)均已开展示范性村级老年协会创建工作,进展较快的部分县(区)已成立协会领导班子且正式下发了实施方案,并在根据各创建示范点的需求进行设备采购和办公活动用房修缮工作。
据悉,2015年创建示范性村级老年协会项目完成后,将为我市12个县(区)项目惠及区域的老年人提供104个拥有多种文化娱乐设施和阅读服务的活动场所,同时老年协会将有计划地组织当地老年人开展多种多样的文体活动,不断满足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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