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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资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加快推进行政、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凡财政投资的体育设施,原则上都要开放。加快推进学校体育场馆经适应性改造后向社会开放。
制定推动体育场馆设施开放的线路图和时间表,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
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和教学质量,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实施“青少年阳光体育”工程,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推进足球、武术等运动进校园活动,提倡学校举办各类体育比赛,重视开展民族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掌握一项以上运动技能。
此外,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全面恢复工间操制度,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
“五张牌”创新特色体育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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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提出,广西体育产业的发展重点打好“五张牌”:
打好“山水牌”,发展户外运动休闲体育。制定户外运动发展专项规划,培育户外运动休闲产业,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户外露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航空飞行营地、游艇码头、冰雪运动基地和设施等。
打好“民族牌”,发展民族传统体育产业。深度挖掘和整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优秀资源,制定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规划,打造三月三、炮龙节、花炮节、舞龙舞狮、竞龙舟等一批民族传统体育赛事和节庆活动品牌。开发少数民族特色体育衍生品市场,创新发展体现地方特色的民族传统体育产业。
打好“开放牌”,发展体育产业对外交流合作。打造一批沿海岸线、沿边境线、沿国道的体育旅游精品路线和户外休闲运动品牌等。
打好“融合牌”,发展“体育+”工程。推动体育产业与旅游、健康养老养生、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影视传媒、培训、信息工程、建筑、会展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打好“赛事牌”,发展体育竞赛表演。鼓励和支持办赛主体多元化。支持和鼓励各地举办和引进国内外高水平赛事,在引进国际、国内单项体育组织赛事的基础上,创新打造出一批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赛事品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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