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对45家游泳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抽检
注意!这9家游泳场馆抽检不合格!
7月21日,记者从南宁市卫计委了解到,今年5月至7月,南宁市卫计委对位于南宁市区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场游泳场等45家游泳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其中36家游泳场所检测项目全部合格,9家游泳场馆检测出不合格项目。
截至目前,南宁市卫计委共检查了45家游泳场所,其中区、市文体系统直管游泳场4家,星级宾馆饭店配套泳池11家,学校游泳池12家,生活小区内游泳池8家,其他经营性体育场所内泳池10家。全部卫生指标合格的有36家,9家游泳场馆检测出不合格项目。共抽检游泳池水样89份,合格76份,合格率85.3%;抽检浸脚池水样45份,合格41份,合格率91.1%。不合格项目: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13份)和浸脚池余氯(4份)。
据了解,此次检测项目包括:浑浊度、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和浸脚池水余氯。
所有被检的游泳场所从业人员182人,均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总体卫生状况良好。但有的游泳场所存在硬件设施建设不规范的情况,强制性淋浴池和浸脚池安装不符合卫生规范。
为此,卫生监督员及时提出了整改措施,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尽快改善。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游泳场所或不按规定整改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予曝光,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据了解,从此次抽检结果来看,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和浸脚池余氯。游泳池中的余氯是用于消毒杀菌的,游泳池水国家卫生标准规定游离性余氯限值为0.3—0.5毫克/升,低于标准值,则达不到消毒杀菌的效果,会容易造成细菌繁殖超标。
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何秋玲介绍,如果余氯超标,在水中生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这些物质会刺激人体的皮肤、角膜、喉头等部位,对人体造成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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