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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近年增长迅速。记者 邹财麟摄
关注电动自行车保险之现象篇
南宁电动自行车投保率仅3%
一些电动车主无赔偿能力,肇事后一跑了之,伤者得不到分文赔偿
编者按
有数据统计显示,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2亿辆。其中,南宁市的电动车保有量高达150万辆。因为道路拥堵等原因,大量的电动车出行,难免会出现交通事故,严重的可能导致伤亡,但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电动车强制保险制度,97%的电动车没有通过购买保险来分散风险,部分车主又没有赔付能力,导致事故纠纷处理困难。这已经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一大难题,有关部门无权强制车主投保,只能呼吁市民积极投保,化解风险。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在何方?记者进行了走访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王艳群/文 邹财麟/图
7月17日,南宁交警部门发布数据显示:西乡塘区今年上半年近七成交通事故与电动车有关。此外,在去年南宁市交通事故分析报告中,电动车交通事故立案数占全部交通事故的一半以上。由于电动车不需要强制购买保险,电动车发生事故后,部分电动车手赔偿能力差,导致受害者维权困难。甚至出现事故发生后肇事者直接跑路的现象,赔偿问题不了了之
案例
电动车撞伤人
车主分文不掏
7月11日,市民小张骑自行车经过南宁市科园立交附近时,被一辆逆行的电动车撞倒,导致锁骨骨折,目前已花掉1万多元医药费。事故发生后,南宁交警支队八大队判电动车车主负全责,但电动车车主没有垫付一分钱医药费。
原来电动车车主是一名从农村来南宁打工的年轻人。事发后,交警要求他为伤者垫付医疗费,被他拒绝了。“我没钱,就是把我杀了也拿不出钱来。”因他声称没有赔偿能力,他所骑的电动车又没有购买保险,事后,他对正在医院救治的伤者置之不理,直接丢下这样一句话就走了。
7月22日,受害人的哥哥张先生告诉记者,如今电动车车主不但不接伤者家属的电话,连交警的电话也不接,甚至还没去交警队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人都找不到了。
据了解,交警协调无果后,张先生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将赔偿款拿回。但张先生担心,“即使到法院起诉对方,官司赢了,也不一定能拿到钱”。
目前,小张还躺在医院里,对索赔问题束手无措。张先生说:“希望关部门能重视类似问题,不要让被电驴撞了就是白撞的悲剧再次发生。”
调查
相关险种早已推出
但仅3%车主投保
据了解,近年南宁电动车数量快速增长,电动车行驶安全问题也开始凸显。为了化解交通事故高发引起的各种纠纷和矛盾,转移事故风险,早在2013年8月份,从南宁正式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之日起,广西部分保险行业就相继推出了与电动车相关的保险业务,到目前为止,开展此类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已达到11家。这些保险中包含有第三者责任险及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一年保费为30元或50元,最高分别可赔付6万元和10万元;驾驶人意外保险20元,最高可有1万元保障。
相关险种的推出,可有力化解电动车事故风险,但是电动车保险推出后,市场反映却十分冷淡,购买者为数不多。7月22日,记者从广西保险协会了解到,目前投保者不到5万人,投保量仅为南宁市已上牌车辆总数的3%。部分车主2013年上牌时在上牌点购买过保险,但一年期满后没有再续保。
回应
希望市民积极投保但无权强制要求
“为电动车购买保险还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电动车强制保险制度,仅靠市民自愿投保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电动自行车被确定为非机动车,没有强制要求电动车投保交强险。
据广西保险行业协会财产险工作部一负责人介绍,市民投保意愿冷淡的主要原因是,很多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电单车速度不快,不会有事,就算出事也不会有太大问题。
交警部门向记者介绍,部分电动车车主没有赔付能力,交警部门在处理这类赔偿纠纷时颇为无奈。从管理的角度来说,交警部门建议市民积极投保,但是从职权上却无法强制市民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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