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南宁市明秀东路上,大量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记者 邹财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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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的电动车事故可导致人死亡,但赔偿金额超出普通人承受能力
如何保障电动车事故伤者权益?
虽然有的人认为电动车的伤害相对机动车小,但交警表示,严重的电动车事故同样可导致人死亡。一旦发生事故,而肇事者无赔偿能力时,如何让伤者得到保障,已引发社会关注。对此,一些人呼吁出台相关政策将电动车事故风险进行化解和转移,但从目前情况来看,难度较大
市民对购买保险看法不一
随着电动车的增多,事故问题也显露出来,一些受害人维权遭遇尴尬。
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能化解事故风险,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人们对电动车参保问题看法不一,有的人支持投保,有的人则认为没必要,不愿意花钱。还有部分人起初持反对态度,但遇到事故有了维权艰难经历后,又开始倡导投保。此外,有一部分人不知道如何给电动自行车办理保险。
南宁去年106人死于电动车事故
据保险行业相关人士介绍,经统计,2015年上半年,在南宁市自愿购买电动车相关保险的人群中,赔付案件比例占投保总数的35%,这个比例到年底预计还会继续增长。
一名交警表示,虽然电动车的事故伤害远远没有机动车大,但目前路上的电动车车速多数在每小时40公里左右,有些还开到每小时60公里,一些电动车经过改装后,最高时速甚至高达80公里或超过100公里。车速过快、抢道行驶是导致电动车事故的最主要原因。因电动车驾车人的身体全部暴露在外,防护性差,发生事故时容易导致不同程度的伤害,严重者会导致死亡。
据统计,2014年南宁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导致人员伤亡的有454起,造成106人死亡、512人受伤,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多万元。一辆电动车价格虽然不过数千元,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款可达上万元,造成严重伤亡的可达几十万元,超出一般人承受能力。
目前进行相关立法尚不现实
有人提出,应实现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强制性购买,有关部门要加快立法脚步。据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为解决电动车出现事故后的理赔问题,南宁交警部门在起草《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时曾探讨过类似问题,但因为没有国家上位法的支持,该条款最终没有被纳入新的征求意见稿中。因此,目前电动车强制保险进入立法还不现实。
也有业内人士提出,既然强制投保不能实现,靠职能部门就要采取一些鼓励性或干预性管理措施。但由于电动车不用年审,管理制度的约束力小,政府能拿出的措施也不多。
还有人建议,可通过政府统一向保险公司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方式,为南宁市所有电动自行车主提供公益性保障。同时,鼓励车主自愿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为自身提供保障。但按目前第三者责任险最低30元的收费标准计算,南宁市电动车有150万辆,一年的保费高达4500万元,这笔费用由政府出资并不现实。法律人士也表示,这对于不使用电动车的人也不公平。因此,鼓励措施提出来容易,但实施起来难度较大。
据分析,由于电动车在南方地区较多,目前还不是全国性的问题,所以要等待国家出台政策将电动车纳入强制保险范畴也比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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