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110个县(市、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已铺开
国家助学贷款可20年还清
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我区110个县(市、区)资助中心已于近日陆续开始受理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截至7月29日,我区已累计受理超过2.9万人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约1.8亿元,预计我区今年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人数超过30万人,贷款总金额约22亿元。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更人性化了,不仅最长贷款期限从原来14年延长到20年,还本宽限期也从2年延长至3年
本金还款时间从2年延长至3年
近期,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来说,新政策对他们显然更有利。
首先,高校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或在校期间因病等休学,都可申请贴息。同时,新政策还建立了还款救助机制,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毕业借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申请代偿应还本息。
对贷款学生来说,新政策最大的利好则是:贷款期限、还本宽限期都延长了。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及国开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贷款期限上,以前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今年新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选择贷款期限时,按全日制学制加13年确定,最低可选择6年,最高可选择20年。
同时,在办理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自动将还本宽限期设定为3年(以前的还本宽限期为2年),并据此生成还款计划打印在合同上。还本宽限期从还款计划确认开始,计算至借款学生毕业后第36个月底。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
对在国家助学贷款新政正式实施前,已于今年6~7月办理的新合同,允许学生调整贷款期限,如有需要调整贷款限期的借款学生,可前往本地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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