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新生资助项目助学生“圆梦”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央学生资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1.在南宁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通过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2.在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并通过自治区高职高专学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广西区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广西区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二、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助项目(自治区学生资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1.在南宁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通过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2.在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并通过自治区高职高专学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广西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广西区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三、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南宁市学生资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1.在我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通过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2.在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并通过自治区高职高专学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2015年资助3000名,每人3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上学费用。
三个项目申请程序
学生在高中学校就读时,已被学校认定为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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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获得高校录取后,将录取信息告知就读高中学校资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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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填写相关项目表格,中央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和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助项目只能申请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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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资助部门审批通过后,将资助款直接转给学生或发放到高中学校,由高中学校发放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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