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全部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昨日,记者从南宁税务部门了解到,统一实行备案管理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只要提供相关材料备案即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税收优惠办理时间从之前的受理审批14个工作日变成现在的一经备案即可享受,纳税人在符合减免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以一直享受税收优惠。新政策将于8月15日开始实行。
新政:税收优惠改审批为备案,只需提供材料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人民币(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近年来,为了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国家以及广西出台了不少支持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据悉,这些税收优惠分为审批类税收优惠和备案类税收优惠。纳税人享受审批类税收优惠的,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按本办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审批类税收优惠审批期限至少要20个工作日;备案类税收优惠至少要7个工作日。对此,南宁市一家企业负责人卓振才说,申请税收优惠要花很多时间,太麻烦,自己放弃了。
为了提高效率,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出台,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实行备案管理,统一实行备案管理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只要提供相关材料备案即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好处:备案即可享“优惠”,且实行一次性报备
“税费优惠对于企业来说,是实实在在的费用降低,享受优惠每月少则千百元,多则占产值的好几个百分点。”
西乡塘区一家小企业负责人曾永海说,一般企业所得税按25%征收,南宁小型微利企业可获得税收优惠。他的企业如果能享受优惠政策,假设今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按照原来小微企业20%的税率计算,需缴纳企业所得税4万元。而按照新政策只需要缴纳2万元,减少了一半税款。但是2014年以前因为申报的手续比较复杂,而且优惠力度不大,所以就没想去申报。现在不但优惠力度大,而且在预缴时可以由自身判断享受税收优惠,非常方便。
据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全部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只要提供相关材料备案即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税收优惠办理时间从之前的受理审批14个工作日变成现在的一经备案即可享受,办理时间大大缩短了。另外,纳税人在符合减免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以一直享受税收优惠,就不必年年申报了。(记者
张丽颜 通讯员 陆毅强 李婧)
■名词解释
审批类税收优惠
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税收优惠项目。
备案类税收优惠
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税收优惠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税收优惠项目。备案管理的具体方式分为事先备案和事后报送相关资料两种。
企业所得税优惠包括哪些?
列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的包括免税收入、定期减免税、优惠税率、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和其他专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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