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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出台细则 装修100平方米房屋最高提7万公积金
发布时间: 2015-08-06 15:24:25   |  来源: 广西新闻网   |   作者: 李俭芹   |  责任编辑: 沈晔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出台装修住房提取公积金细则

装修100平方米房屋最高可提7万元公积金

8月5日,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获悉,即日起,装修房屋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了,最高限额为700元/平方米。据了解,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桂建金(2015)24号要求(本报6月9日A1叠3版曾报道),贵港、桂林等三地公积金中心已陆续推出该业务。目前,区直中心也制定了提取细则,推出了该项业务

装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

细则:自2015年6月1日起装修自住住房,且提取申请时间在住房装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案例:王先生今年5月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6月开工,他的情况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呢?

区直中心提取科科长黄践称,广西首度推行装修提取业务,每个中心可能会根据各中心的情况,制定不同的细则,区直中心在装修提取方面,不限定新房或旧房、面积大小等,均可提取公积金。由于涉及的金额和面都比较大,因此,必须是今年6月1日之后发生的装修行为,以装修合同上的签约时间为准,因此王先生5月份签约,已经不在提取范围内。

另外,黄践提醒市民,装修的提取时限为一年,因此,想要提取的职工,要注意在相应的时限内办理。

提取最高金额为700元/平方米

细则:提取金额以住房装修发票金额为准,但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700元/平方米,自住住房装修费用超出700元/平方米的按700元/平方米计。

案例:陈先生装修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其花费为12万元,而李先生装修了80平方米的房屋,花费为5万元。两人在提取公积金时,额度方面有什么不同呢?

黄践称,公积金支持的原则是保障性质的装修标准,如果一些职工家庭想装修得豪华一点,超过了700元/平方米,那也只能按照最高提取标准来提取。因此,陈先生最多只能提取7万元装修费用;而李先生在装修过程中,花费没有达到最高标准,则按照实际装修费用来提取5万元,而不能按照700元/平方米的数额来提取。

另外,黄践提醒称,打算提取公积金装修的职工要注意,一定要请正规的装修公司,才能获得正规的合同和发票,如果请“野马”装修,虽然有合同,但不能提供有效发票,也会影响提取业务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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